首页 > IT业界 > 正文

腾讯起诉山寨拍拍网获赔4万:点击商品链到淘宝

2011-12-23 11:33
原创

  腾讯旗下的“拍拍网”被人恶意模仿,点击商品竟链接到了竞争对手“淘宝网”上。山寨“拍拍网”的注册团体、广州一不知名企业声称,一切都是实习员工所为。最终,广州中院认定被告企业侵权,赔偿腾讯4万元并注销网页。

  腾讯:山寨“拍拍网”链上竞争对手

  域名为的“拍拍网”是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腾讯公司)注册经营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站于2006年3月正式运营,为中国网络购物市场具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网站。而域名为的网站在同年9月创建,登记注册的团体是广东远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远景公司),注册人为伍勇。然而,该网站首页标示与腾讯拍拍网如出一辙,页面上也列出了商品信息,但点击开来,竟直接登陆“淘宝网”页面。而“淘宝网”,正是“拍拍网”的主要竞争对手。

  2009年2月,腾讯公司将远景公司告上法庭,指出网站恶意模仿“拍拍网”,复制使用其商业标识及抄袭广告用语,并非法链接至其竞争对手网站,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要求远景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删除侵权数据、刊载道歉声明。

  被告:系实习员工冒充公司名义所为

  远景公司回应,该域名为曾在公司实习的员工伍勇冒充公司名称及利用公司相关信息注册,该域名权利不属于远景公司,且伍勇于2007年未办理任何手续自动离职。期间,伍勇出具了一份“声明”证实,域名是其在网上的域名论坛花50块钱购买的,他用该域名做了网站,内容主要是商品介绍,为增大流量,这些商品介绍被设定为可登录拍拍网或淘宝网店铺的链接。

  伍勇称,远景公司对其冒用公司名义注册并不知情,也没有提供注册资料,其冒用公司名义注册仅是为了避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不允许用个人名义注册CN域名的规定”。

  判决:注销侵权域名判赔4万元

  一审越秀区法院认为,腾讯公司对“拍拍网”商标及域名享有合法权益。与拍拍网域名的主要部分、网页商标、广告语均相同,足以造成与“拍拍网”的混淆,且商品链接至淘宝网,可造成公众对“拍拍网”与“淘宝网”之间关系的误解,造成腾讯公司潜在客户流失。

  据此,该院认定远景公司使用域名的情形属于恶意,侵犯了腾讯公司的合法权益,酌情判赔4万元。同时,远景公司作为涉案域名持有者,依法应为该域名使用造成的侵权后果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停止使用并注销该域名。


  远景公司不服上诉,请求依法改判,撤销原审判决或发回重审。2010年底,广州中院终审裁决,认为原审判决无误,遂维持原判。

举报
关注公众号“多特资源号”
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侵删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