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索斯,1964年出生,亚马逊(Amazon)创始人、CEO
那是1994年,贝索斯30岁,他用世界上最大的一条河流为这家新公司命名,希望能造就出版业名副其实的“亚马逊”。当时,雅虎刚成立,SUN刚发布Java,Netscape浏览器刚推出第一版。三年后的1997年,亚马逊公司上市时,eBay刚成立。
关于创立亚马逊一直有这样的故事在流传。华尔街投行分析师贝索斯研究了一段时间电子商务,并选定将品类丰富,易于储存的书籍作为创业起点后,就带上妻子开车横跨北美大陆,试图去硅谷寻找工程师。未料,中途走错了路来到西雅图,却意外发现这里技术人员同样优秀,离美国几大出版公司近,还可以为加州的顾客省去8.25%的消费税(在美国,通过互联网从外州购物,可以免去本州的销售税。而加州的居民占美国人口的十分之一强,以及在线购买力的五分之一),就在这里安营扎寨。
仅用了7年,亚马逊就超越美国最大的连锁书店Barnes & Noble花了一百三十年才达到的营业额(2002年亚马逊的营业额达到39亿美元,而同期Barnes & Noble为37亿美元)。随后,挺过了2001年的互联网泡沫期,且用赢利对抗所有唱衰的声音,再后其略微调整商业模式,就轻松转型为一家在线百货商店,这些都归功于贝索斯从创业伊始就坚持的策略—做一家以科技驱动的公司。
互联网上的大小商店既可以自己打广告,也可以在亚马逊“租一个柜台”。但更常见的情况是,许多在线商店会同时保留这两种方式。与另外一家电子商务公司eBay不同的是,在亚马逊开的商店,所有交易都必须通过亚马逊完成。亚马逊构筑了平台,用自己的信用为每笔交易保险。
这是贝索斯下了很久的一盘棋。在美国, 亚马逊商城贩卖一切“合法”商品,近几年大力发展数字业务,还有亚马逊Basics(自有品牌电器), 亚马逊 Fresh(食杂), 亚马逊 Studios(拍电影)……旗下的业务让人眼花缭乱。而对下一步的发展趋势,善于学习的贝索斯早就看清,移动互联网时代竞争的绝不只是终端设备,而是资源和业务的整合, 是平台层面的竞争和入口之争。
2007年,贝索斯企图借Kindle之手,改变更多人的消费习惯,多年的努力也在此刻开始产生成效。在介绍这款产品的时候,贝索斯这样说道:“我即将展示给大家看的产品,是我们15年来不断积累的结晶。”同苹果不同,贝索斯的Kindle主打的是媒体服务这张牌,同时这也是通向亚马逊云端的移动入口。
亚马逊的购物体验和商誉全美首屈一指, 自有网上销售渠道就为Kindle节省下大笔渠道费用。至于广告宣传,流量全球排名14, 天天挂在亚马逊首页强推, 还用得着花钱打广告吗?贝索斯在首页的公开信上说:“世界上有两种公司:一种努力让顾客多花钱,一种努力让顾客少花钱。两种思路都能行得通。但亚马逊无疑属于后者。”
现在,它是世界上第一大网络零售商,从一个小书商发展为全球最大技术公司只用了17年;从规模上看,它也是全球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340亿美元年收入比世界上一半国家的GDP总和还多,相当于2个洪都拉斯或6个卢旺达;它每周为1.37亿用户服务,活跃用户人数相当于加拿大人口总数的2倍,单个用户价值是eBay的5倍。
关键的是,今年乔布斯已经去世了,贝索斯才47岁,他急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