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琳代表建议,完善性侵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建议将对导致女童怀孕、流产、感染妇科病此类基于性别特点造成的严重身心伤害和深远影响的情节,纳入“严重情节”,如此可判施害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