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介绍,李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兴安盟检察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东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5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公告称,李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工信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察委员会指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对其立案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