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广东潮州,一辆救护车在紧急送医的途中遭遇摩托车故意挡道,挡路摩托车司机从看到救护车开始到红绿灯路口一路阻挡,旁边其他车辆纷纷自觉让路,而只有这辆摩托车,稳若泰山般矗立在救护车前据不尽义务避让。最终,交警找到了驾驶该摩托车的男子,对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共计罚款1900元,记13分。
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其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为其让出生命通道,而潮州一男子不仅驾驶摩托车持续行驶在救护车前方,在红绿灯路口还拒绝让行。
后红绿灯路口,在其他车辆纷纷让行和救护车的鸣笛示意下,男子丝毫不为所动,骑在摩托车上稳若泰山,当一热心群众上前提醒时,男子也不以为意,拒不让行。
男子的行为令人无语,引起公愤,也很快引起交警注意。7月31日,男子在交警支队为自己当日一系恶列违法行为接受处罚,合计罚款1900元,记13分。
惩处清单
驾驶人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200元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或者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200元
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记2分,罚100元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罚200元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记3分,罚200元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记0分,罚1000元
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承载着亟待救治的生命,阻拦救护车,耽误救治时间变相等同于谋杀,文明礼让救护车,打开生命通道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