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2月1日,黑龙江省鸡西市,有网友爆料称,一男子持绿码带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低风险地区回到老家,却被社区隔离了7天,社区的工作人员上门道歉,该男子情绪激动表示:“我不接受道歉!七天了!国家没让我隔离,你们社区却把我隔离了7天!”
据了解,该男子从浙江省温州市返回黑龙江省鸡西市过年,在返乡前电话咨询目的地社区,得知不需要隔离,他带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回到家中,却被“封”在家里严禁外出。
根据现场视频显示,该工作人员向男子表示:“我是来给你道歉的,我们可能是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我是街道办的,然后过来给你赔礼道歉,我说啥呢,你也理解我们,我们社区……”
随后,该男子情绪激动地反驳道:“你是不是看到上面的消息,然后来赔礼道歉了?你听我说,姐们,我现在该隔离也隔离了,你现在上门给我不痛不痒地说句道歉,温州是低风险地区,持7天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绿色健康码是自由通行的,没有7天这个隔离,明白吗?我7天没跟人说话了,我7天就吃方便面了,你看我这些垃圾堆满了都没人扔!我都隔离完了,你现在上门道歉有什么用?我不接受道歉!国家下达政策是低风险地区的,持绿码就可以返乡,你们吧,就是怕出事,然后‘一刀给切’了,国家没让我隔离,你们社区却把我隔离了7天!离开!走!我不欢迎你!我不接受你社区的道歉!”
对此,网友们纷纷评论:
“如果隔离期间能提供一些好的生活食品,可能比道歉更人性、实用!”
“这应该索赔的,否则,有些人拿鸡毛的人太随意了,无法无天!”
提醒您:
在这次的事件中,毫无疑问是涉事的街道办和社区采用了“一刀切”的办法,只要是外地回来的就要进行隔离,而不论是否从有风险的地区回来,并没有对应疫情防控的科学要求,根本不顾及被隔离者是否能安全生存,使得隔离从客观上变成了非法拘禁。
疫情防控是一件要求科学严谨的工作,会十分辛苦,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具有很强的责任担当,但涉事部门的人员却没有这样,看似要求严格,实则混乱且不负责,在客观上违反了相关法律,对正确的疫情防控有“百害而无一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那么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