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报道,2019年8月19日,安徽工程大学教师郭春牛持匕首当街杀害女大学生涵涵(化名)。2020年11月20日,安徽芜湖中院一审宣判此案,被告人郭春牛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后,郭春牛不服判决结果,向安徽省高院提起上诉。
安徽工程大学教师郭春牛当街杀害女大学生涵涵(化名)一案于近日二审宣判。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郭春牛死刑。
22日,涵涵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对此结果表示满意,“法律是公正的”。
此前2019年2月20日,安徽工程大学学生涵涵开启大一下学期的课程,33岁的郭某牛是其中一门课的老师。4月初,两人相恋。6月29日涵涵因遭到郭某牛殴打报警,次日和平分手。9月19日,郭某牛用匕首刺死涵涵。
此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害人涵涵系安徽工程大学2018级学生,2019年上半年郭春牛任涵涵老师,当年4月初两人成为情人。2019年5月29日,郭春牛离婚,当年6月29日,涵涵被郭春牛殴打,民警曾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调解,次日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不再保持联系。2019年8月19日15时35分,郭春牛当街杀害涵涵。芜湖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尸检鉴定书中提到,死者涵涵尸表共计42处创口,其中颈部2处,胸腹部13处,背臀部3处,四肢部24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