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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具体规定公布

2021-04-01 14:55
来源:网络

公告称,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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