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北京某公司举办的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的违规行为,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经查,该公司所举办的“开放麦&夜场狂欢”脱口秀存在危害社会公德情形的行为。据悉,该案是其查处的北京市首例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案。@北京日报
中国日报的看法:】据北京日报报道,4月2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北京某公司举办的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的违规行为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是总队查处的本市首例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案。经查,该公司所举办的“开放麦&夜场狂欢”脱口秀存在危害社会公德情形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总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北京日报
看准老鸟的看法: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成功查处首例脱口秀存在禁止内容案。4月2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北京某公司举办的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的违规行为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是总队查处的我市首例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案。
随着疫情后文化消费的逐步恢复,我市营业性演出市场在2021年第一季度显现爆发增长态势,特别是以脱口秀为代表的新表演形式脱颖而出。今年3月,总队在集中开展脱口秀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某公司举办的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的情况,在案件调查阶段,总队充分体现包容审慎和内容监管“零容忍”的统一,精准梳理违规内容,保证了案件查办的进展。经查,该公司所举办的“开放麦&夜场狂欢”脱口秀存在危害社会公德情形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总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为脱口秀演出新业态立起“红绿灯”,划定“边界线”。
脱口秀演出以其诙谐、讽刺的内容表现和轻松、明快的演出氛围,在“短视频”“网络综艺”的加持下得到大量年轻人的簇拥,呈现出极强的娱乐感染力和价值观的渗透力。脱口秀演出举办单位作为演出新兴业态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要准确把握脱口秀演出的营业性演出的性质定位,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从维护首都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的高度,加强演出内容管控,提高演员表演水准和现场约束,严格在法规范围内开展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保持脱口秀演出新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将进一步强化对脱口秀演出的监管力度,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建立对脱口秀演出的预警机制,采取包容审慎的措施,帮助企业提高法规意识,依法前置化解经营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对脱口秀演出的执法检查纳入双随机检查范围,增大市区联合执法频次,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违背公序良俗的低俗、媚俗、庸俗的演出内容“零容忍”,从严从重处罚,促进脱口秀演出等新业态的健康发展,维护好首都意识形态安全、文化安全。(北京时间)
北京日报的看法:北京日报记者从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获悉,4月25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对北京某公司举办的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的违规行为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是总队查处的本市首例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案。
今年3月,总队在集中开展脱口秀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北京某公司举办的脱口秀演出存在禁止内容。经查,该公司所举办的“开放麦&夜场狂欢”脱口秀存在危害社会公德情形的行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总队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将进一步强化对脱口秀演出的监管力度,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建立对脱口秀演出的预警机制,采取包容审慎的措施,帮助企业提高法规意识,依法前置化解经营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背公序良俗的低俗、媚俗、庸俗的演出内容“零容忍”。(@北京日报记者路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