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财产的情况往往不清楚,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困难。凤凰城两会与全国政协委员黄琪进行了对话。她建议增加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例如,通过有效的婚姻证明来查询对方的财产,明确离婚经济补偿的金额和夫妻共同财产的金额。
在婚姻中,“全职太太”经常兼顾抚养孩子、照顾老人、支持配偶的事业等,其在离婚时可提出经济补偿,但在实践中却操作困难,提出赔偿的一方往往得到的金额不高,其难点在于法院难以评估家务劳动的实际价值。全国政协委员黄绮建议,如何量化、货币化家务劳动,有待最高法院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比如结婚多少年、有多少孩子、家中老人健康情况如何、是否因婚姻而在职业上做出牺牲等。同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家务劳动的价值多被认为体现在夫妻共有财产中,这部分费用在共同财产中的占比有待进一步认定。
网友评论:建议把登记结婚设个结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凭借结婚登记预约凭证,可以查询对方的征信及以往体检报告。
其实只要男女双方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办法就挺好,起码谁也别图对方的财产啥的,包括父母给的财产以及遗产,那结婚后的工资以及其他收入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办法是最好的
#建议凭结婚证可查询配偶财产#
如果只是针对财产分割,这个建议可能就有点差强人意。结婚双方如果有一方是婚前财产,是否也要共同分割呢?
可以建议查询对方有没有负债,对方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共同瓜分。如果不是婚内共有财产,可能还是有人不乐意的。
当然这个举措也有一点好处就是,防范有些人为了离婚隐匿财产,对对方造成不公的现象。
既然都有结婚证了,有些坦诚是必须要开诚布公的。如果对另一半有所隐瞒,那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法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