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2023年1月1日起,有关子女火车票购票、养老保险、医保结算等多项切身相关问题的新规开始实施。
儿童旅客购买火车票按年龄划分优惠标准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实行车票实名制的,儿童旅游者按年龄划分优惠标准。 年满六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儿童折扣券年满十四周岁的儿童应当购买全价票。
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咖啡机等1020件商品实行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从2023年7月1日起,将对62个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减税。
10开展省(市)商业养老金工作试点
从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养老保险公司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暂定一年。
医疗保险可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 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参保人员明确异地就医备案完毕后,所有在备案地开通的省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省际直接结算服务。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最高奖20万元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举报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纳入奖励范围,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最低奖励金额下限为200元。
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的电子申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药品注册申请和正在审核的补充材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基本功能软件以外的手机预装App可以全部卸载
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化事务局将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APP预约行为。 从2023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应当允许卸载移动智能终端基本功能软件以外的预置APP,并提供安全方便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