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报考公务员的必要资格条件之一是“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
一是考试录用职务主要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的公务员,不具备领导职责,主要从事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作为职务的特点,工作人员必须思维敏捷、行动敏捷、反应迅速,并且有良好的身体状况。 符合职位特点的人们主要是35岁以下的青年。
二是规定公务员报考年龄上限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三十五岁以上的公民只有不能通过考试录用的途径进入公务员队伍,才能通过公开选拔、调动、选举、聘任等多种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上限三十五岁是因为根据国家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规定,青年,年龄范围是14-35岁。 因此,在公务员考试中规定该年龄上限,主要是因为职务特点适合青年,所以在年龄上限定为35岁。 更通俗地说,公务员招考是招工作,不是请领导,所以适合年轻人。 年轻人的官方定义是“青年”,最多3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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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务员考试对年龄有具体的限制和差异。 例如:
1 .上半年四川试点。
年龄18至35岁,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岁。
2 .广东省公务员考试。
报考年龄为18岁至35岁。 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报考年龄放宽到40岁。
3 .山西省公务员考试。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按照公务员招录的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录职位表要求的年龄为准。
4 .重庆市公务员考试。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