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修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形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对疾病名称进行了调整
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构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介绍,疾病名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断变异,奥密克戎毒株成为主要流行株后,病毒致病力减弱,感染人体主要为咳嗽、发热、咽喉痛等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随着诊断手段的丰富和诊断效率的提高,目前新冠病毒感染已可通过核酸和抗原检测等实现及时、快速、准确诊断。大多数情况下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符合疾病特征,但病原学检测长时间内不会出现不明确的情况。
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
抗原检测对病毒载量高的感染者具有良好的检测灵敏度。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检测准确性的不断提高,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传染性较强的感染者,能够通过抗原检测得到及时诊断。且考虑多数感染者居家治疗,抗原检测操作简便,便于感染者快速自测。
进一步优化“临床分型”
病毒变异特别是奥密克戎毒株流行以来,病毒致病力逐渐减弱,疾病特征明显改变,大多数感染者症状较轻,肺炎发生比例大幅下降。为更好体现疾病特点,十版方案对临床分型进行了调整,主要根据感染者病情严重程度,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更加符合临床实际。
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
随着乙类乙管措施的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医疗机构就诊,各类医疗机构可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
进一步完善了治疗方法
将我国已批准上市的抗新型冠状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诊疗方案,进一步完善抗病毒治疗手段。
进一步完善重症、危重症病例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科学准确判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同时参考将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症高危人群,将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监测指标等加入重症早期预警指标
强调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基础性疾病联合治疗理念,加强感染者基础性疾病指标监测,对基础性疾病给予相应治疗,更有利于促进患者全面健康恢复。
进一步优化儿童病例临床症状和救治相关内容,结合临床实际提出儿童感染奥密克戎毒株特点,完善儿童重症病例早期预期预警指标,参考对儿童感染者可能出现的急性喉炎、神经系统并发症等特殊情况提供了治疗方案。
进一步完善了中医治疗的相关内容。加强了对重型、危重型病例中医药救治指导,增加随症用药方法,更加贴合临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儿童病例中医药治疗方案,增加针灸治疗方法,结合部分患者恢复期咳嗽明显等情况,给出了相应的中医治疗措施。
调整“出院标准”
(十版方案并不要求感染者出院时的核酸检测结果,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础性疾病或其他疾病诊治及健康恢复情况等进行综合研判。
当患者病情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药物治疗,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情况时,可考虑出院。
调整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所有医疗机构都有可能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10版诊疗方案调整了医疗机构感染预防和控制相关内容。
进一步落实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患者分流工作。 同时指导就诊患者及陪护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提供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指导。
加强诊室、病房、办公室、值班室等区域的清洁消毒和通风。
根据暴露风险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规范医疗垃圾处理,实行患者转出或出院后终末消毒。
总台记者/史迎春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