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1日),中国政府网刊登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 其中明确了制度模式(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与者个人负担,实行完全积累。 缴费水平:参与者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上限为1200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上限。 个人养老金投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侧重运营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长期担保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与者可以自主选择。 个人养老金领取: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国外(边境)定居或者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情况的,经信息平台验证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时,个人养老金必须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参与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产可以继承。
来源:江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