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可能有继承权,但建议根据现实情况决定是否参加继承。
首先要说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民法典继承篇。
1 .首先,看你叔叔去世前有没有遗嘱或遗赠。 如果有的话,不管他想把遗产交给谁,都需要遵循遗嘱和遗赠。
2 .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剩下的就是按法定继承。
第一步,确定是否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即死者的父母、配偶或子女。 也就是说,你爷爷奶奶还健在吗? 伯母在吗? 你在养孩子吗?
3 .如果上述答案均为否定,则可开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
第二位法定继承人。 包括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般来说,如果父母已经不活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基本上也就不活了。 这样,就要看兄弟姐妹了。
4 .如果你父亲健在,你也没有任何份额,由你父亲、婶婶、叔叔等继承。
如果你父亲不在了,早于你叔叔去世,你就有继承权。
5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
《民法典》根据第1128条的规定,请参阅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当然这是一般意义上的代位继承,和你的这种情况不一致。 这一般是孙子继承祖父祖母遗产的情况。
6 .关于侄子女性能否行使代位继承权,以前存在一定的争议。
幸运的是《民法典》明确了这个。 第1128条第2款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7 .由此可见,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享有继承权。
但在享有继承权的同时,你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那就是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你大伯的债务承担还债责任
以上是法律的规定。 只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满足条件,你主利就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法律只不过是人情,所以建议充分考虑现实情况。 那就是你是否对你叔叔履行了充分的照顾义务,之前有没有联系过。 如果多年没有联系,或者你之前没有任何照顾或照顾,我不建议你争夺这个遗产。 当然,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了,而你叔叔只是你的法定继承人,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法国海说##一号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