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杉杉股份创始人、实际控制人过世引发的原妻之子与现任妻子之间的“豪门宫斗”,也引起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注。3月26日,上交所向杉杉股份下发监管工作函,督促公司及相关方妥善处理有关事,保障上市公司经营稳定和规范运作。
3月26日,杉杉股份董事会紧急复函,并连夜发布了《杉杉股份关于有关情况的说明公告》。
称90后郑驹当选董事长符合公司章程
杉杉股份表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郑永刚先生突发心脏疾病与世长辞,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人减少至10人。该重大变故发生后,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平稳、持续、高效运作和公司整体的稳健经营,公司董事会积极推进相关董事补选及重新选举董事长的工作。
根据公司章程,3月2日,杉杉股份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月23日,公司在宁波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在股东大会投票结果产生后,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关于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的相关规定。这意味着郑永刚的长子、90后郑驹正式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本次提名和选举郑驹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出任公司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选举合法有效。
郑永刚所持股份拟依法进入继承程序
郑驹为郑永刚前妻的儿子,而郑永刚的现任妻子、80后周婷(也就是郑驹的继母)在3月23日出现在会场,并向到场股东表示,基于继承关系,她应当成为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周婷称,董事会擅自审议未经自己审阅和同意的议案并对外发布,是违规和错误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与实控人完全脱节,可能对杉杉股份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继而引发上市公司合规性风险。
对此,杉杉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郑永刚逝世后,其所持的公司股份及相关权益拟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入继承程序。截至本公告落款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或通知,确认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杉杉股份表示,作为上市公司,公司具备独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日常运营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均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杉杉股份1996年1月在上交所上市,被称为“服装第一股”。之后杉杉股份调转船头,将主业瞄准了起步不久的锂电池行业,并将服装业务逐步剥离出杉杉股份。2016年,杉杉股份旗下服务业务“杉杉品牌”在香港分拆上市。如今,杉杉股份的主业集中在锂电池负极材料和偏光片两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