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瞒事故违法转运火化遗体问责36人_煤矿事故死一人,事主瞒报,该如何举报,举报是否有用?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煤矿隐瞒事故违法转运火化遗体问责36人#】
2023年4月2日13时29分,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吉坤煤矿发生一起严重瓦斯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另有4人稍有不适,经过吸氧疗法后康复),直接经济损失1016万元。
事故发生后,吉坤煤矿未按照规定报告事故,并采用违法方式转运和火化遇难人员的遗体,同时封闭了事故现场,企图隐瞒事故。接到群众举报后,白山市应急管理局和江源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4月3日至12日前往煤矿核查。然而,该矿仍然没有如实报告事故。直到4月13日和14日,面对压力,该矿的投资人、矿长等4人相继投案自首。经过白山市人民政府的调查核实,事故的情况属实。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该报告指出,吉坤煤矿在事故发生后违法转运和火化遇难人员的遗体,并故意隐瞒了4人死亡、4人受伤的事故。对此,共有36人被问责。详情请参见调查报告链接。
举报是一项有效的措施,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信息来揭示煤业公司隐瞒的矿工死亡事故,包括死者姓名、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和赔偿金额。对于举报非法和违法生产的煤矿,可以获得5万元的奖励;而对于举报隐瞒特别重大事故的,奖金一次性给付10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向相关部门举报他们发现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煤矿非法和违法生产行为。如果有人捏造事实进行举报或者故意中伤他人,将会依法移交给相关机构追究责任。对于利用虚假举报来获得奖金的,将被要求退还所获得的奖金,如果构成犯罪行为,则会被移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受理、核查和发放奖金的工作人员,如果泄露举报人的信息或者向被举报者泄露信息,将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在行政方面给予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会移交给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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