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助长网红特权歪风_谁在助长“网红特权”歪风?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一名网红因不满其所乘航班延误长达五小时,出示自己的网红身份并公然向空姐质疑并追问机长姓名,随后还在社交媒体上传了一则维权视频,引起了广泛关注。航空公司回应称,航班延误系因恶劣天气所致,并承诺将尽力解决乘客提出的诉求。与此同时,“垫底辣孩”,被提及的该网红的师弟,发表声明澄清自己与此事无关,并要求涉事平台删除侵权视频。
以网红身份要求特殊对待的现象已非罕见,这让许多网友感到震惊,并引发对于“网红特权”现象的质疑和批评。专家分析指出,此类事件的发生既源于社交媒体的普遍应用和影响力的扩大,也与维权意识增强、经济利益驱动力以及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有关。社会应当对此类现象给予关注和反思,以规范网红的行为,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在上述事件中,有目击者透露,由于遭遇暴风雪天气,航班被迫延误,该男子情绪失控,要求登机等待,否则就要投诉,甚至扬言发布视频曝光工作人员,迫使他们失去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了侮辱性的言语攻击。
经确认,延误航班所属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证实了天气原因是航班延误的根本原因,因此并无赔偿,但为受影响的旅客提供了餐食。航空公司明确表示并未因网红身份而给予特别优待,坚持公平对待所有乘客。
此事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许多网友表示,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红更应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而非滥用影响力寻求特权。有网友呼吁网络平台加强对网红行为的监管和指导,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根据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的解释,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集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在航班延误事件中,无论是否身为网红,只要乘客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均有权要求赔偿或采取其他合法途径维权。
然而,维权必须遵循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可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解决问题。如若用拥有的庞大粉丝基数欺压他人,进行威胁辱骂,则构成了对他人民事权益的侵犯。
华东师范大学立法与法治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余锋表示,网红是指在现实生活或网络世界中因某种事件或行为而受到网民广泛关注并走红的人物。这类人群通常拥有众多粉丝,备受瞩目,能通过社交媒体账号发布信息并迅速传播,从而产生显著的社会影响力。
拿网红身份压制他人以实现私利的本质,是网红凭借手中掌握的百万级别粉丝及其远超普通人的社会影响力来寻求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权。一些网红利用自身的身份和影响力去获取法外特权的现象值得社会深思和警惕。打着维权旗号,实际上却借助巨大的粉丝群体形成的支配力、引导力和干扰力来争取法外特权,本质上是一种披着维权外衣的非法行为。
类似的“网红维权”案例并不鲜见。例如,一位在短视频平台坐拥三百多万粉丝的网红曾因其欲骑行摩托车上高速公路遭到工作人员阻拦,摩托车撞倒交通锥后倒地,网红随即通过视频形式发起维权,要求索赔摩托车损失。事实上,该路段明显设有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标志。许多网友评论认为,此类网红的维权行为更像是利用粉丝众多的优势进行舆论绑架。
此外,还有报道指出多位“美食博主”假借探店或维权名义强行要求免费用餐。
余锋强调,尽管维权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正当性,但也须有度。一旦超越法律底线或红线,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可能需承担民事责任,甚至涉及治安上的寻衅滋事,直至刑法上的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
如果网红在维权过程中采取了不当手段,如威胁、恐吓、侮辱、诽谤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对于情节较轻、危害较小的寻衅滋事行为,将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如果网红在维权过程中泄露他人隐私信息并造成严重影响,还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对于诽谤他人名誉的行为,则可能构成诽谤罪等。
常莎指出,网红在维权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进行。
“网红特权”这一风气的存在,可能导致一部分人不惜违法违纪以求成为网红,比如有些网红可能会利用自身影响力进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宣传和推广,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甚至利用影响力从事诈骗、传销等违法行为。
余锋认为,部分粉丝对网红不良行为的纵容、部分网红对特权的追逐以及部分平台对网红监管不力,共同助推了“网红特权”的歪风邪气。
常莎分析道,“网红特权”产生的根源包括粉丝经济的影响,在网红经济的大背景下,网红的粉丝数量往往与其商业价值紧密相连,某些网红企图通过特权获得更多关注以谋求商业利益;人们对网红身份的过分崇拜,认为网红理应享受更多特权和优待;法律和道德规范的缺失也可能导致一些网红试图钻法律空子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董晨宇表示,近年来,网红的职业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强,无论是职业技能培养还是规范化治理,越来越多拥有几百万乃至上千万粉丝的网红由MCN(多频道网络)公司或签约个人工作室进行孵化。虽然这些团队具备专业能力帮助网红塑造形象和公关,但在道德和法律培训方面仍有待提升。
如今,网络主播的职业化逐渐获得了社会广泛认同,为此,构筑坚实的职业化制度保障,为网络主播划定“红线”显得至关重要。从《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到《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再到《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文件,近年来相关法规和自律规范日益完善。
董晨宇建议,相关平台应当强化主播培训,建立激励机制。例如,当网红完成某项培训或很好地遵守某项规定时,可通过流量支持等方式予以奖励。
一些网络自媒体、营销号和网络大V等为博取眼球和流量,往往会炮制猎奇信息、煽动网民情绪或盲目跟风炒作热点事件,其中不乏MCN公司的推波助澜,甚至MCN公司直接策划并主导这类行为。因此,依法规范MCN公司,强调其对网红行为的监管与引导变得尤为重要。
余锋认为,作为网红发声的网络平台,是网红影响力形成、传播和扩大的重要渠道。网络平台可以将粉丝评价、监管部门调查、处罚信息等纳入网红诚信评价体系,并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众人物道德要求和环境污染的网红列入黑名单,以此加强对网红行为的监管和引导。
董晨宇还认为,网红主播的职业化有助于纠正行业发展方向,避免行业处于无序发展的状态。对于粉丝数量达到一定级别的主播,可以考虑提出考核及持证要求,或者充分发挥直播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设立网络主播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网红主播从业门槛和退出机制,持续净化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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