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机关披露境外企业窃取我稀土秘密_国安部披露多起危害我国国家安全典型案件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4月15日,我们迎来了全国第九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同时也是全面国家安全观提出的第十周年纪念日。当天,国家安全部披露了几起严重侵犯我国国家安全的案例。
国家安全机关成功破获一桩涉及境外企业盗窃我国稀土领域国家机密的重大案件。近年来,关键矿产已成为全球大国战略竞争的新战场,而稀土作为其中的关键资源,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与国家安全紧密相连。国家安全机关最近成功侦破一起案件,一家境外有色金属公司在非法收集我国稀土领域的国家秘密,对相关嫌疑人实施了法律制裁。
成某曾是一家稀土公司的副经理,能接触到稀土行业的内部信息。他在与境外某有色金属公司上海分部的叶某某交往过程中,透露了稀土储备招标会议的信息。叶某某在得到招标结果后,受境外公司外籍员工指使,以金钱为诱饵,多次向成某索要稀土储备的详细资料和指令性计划。尽管成某明知这些信息属于国家秘密,禁止对外泄露,但他仍然提供了稀土的种类、数量、价格等信息给叶某某,并接受了大额报酬。据鉴定,成某泄漏的7项信息属于机密级别。2023年,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叶某某因“为境外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而成某则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受贿罪”被判刑11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个人财产90万元,罚款10万元。
国家安全机关秉持全面国家安全观,将保护关键矿产资源的安全视为重要职责,严厉打击各种企图窃取我国关键矿产情报的活动,确保我国资源安全。
另一宗案件涉及到粮食安全,这是国家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加大了对我粮食领域的渗透,试图窃取核心科研情报,威胁我国的水稻种业和粮食安全。国家安全机关对此展开行动,于2022年至2023年间破获一系列间谍案件,处理了近百家涉案企业和近百名相关人员。朱某某,曾任某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为了经济利益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合作,违规出售稻种,甚至创建新公司继续售卖优质稻种。经鉴定,其所售种子属情报范畴。2024年1月,合肥中院以“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余17名涉案人员也被依法处罚,部分违法种业企业的非法销售行为得到了查处,消除了粮食领域的安全隐患。
同时,国家安全机关揭露了一起大学生被境外反华政党拉拢的案例。一些涉世未深的学生被境外反华势力利用,误入歧途。宋某是一名大学生,因好奇加入了反华政党,后来在国家安全机关的教育和警告下,认识到错误并改正了自己的行为。
此外,一名境外驻华机构的中方雇员符某因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执行任务,被处以行政拘留。国家安全机关强调,每一位公民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
总的来说,国家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有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一旦发现任何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热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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