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检察院回应法官遥控庭审_法院庭审被指受到上级法官“微信实时遥控”……最新回应→

2024-05-15 12:08
来源:网络

检察院回应法官遥控庭审_法院庭审被指受到上级法官“微信实时遥控”……最新回应→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检察院回应法官遥控庭审_法院庭审被指受到上级法官“微信实时遥控”……最新回应→

法院庭审被指受到上级法官“微信实时遥控”……最新回应→

5月11日,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峻县法院),一场备受关注的刑事案件公开审理。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忽然宣布休庭。在合议庭成员离庭后,辩护律师意外地发现上级法院法官通过微信聊天群指导审判长庭审的确凿证据,并以此为由立即报警,声称合法庭审受到非法干预。

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天峻县公安局获悉,警方已受理该报警。此外,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透露,已得知相关事件,海西州政法委组织的调查组正在核实具体情况,并承诺最终调查结果将会公之于众。

据案情资料记载,2020年11月中旬,一桩涉及12名被告人的寻衅滋事罪案件发生,同年12月中旬,12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次年5月被提起公诉。2021年11月,天峻县法院宣判12名被告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并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9个月不等。然而,该判决于2023年被上级法院裁定撤销,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天峻县法院重新审理此案。2024年5月11日的庭审,标志着此案件重审阶段的第二次开庭。

据了解,在重审开庭前,合议庭已至少召开了三次庭前会议,辩护律师就排除非法证据、回避问题、证人出庭、证据调取、重新鉴定等问题提出疑问,但未能获得明确答复。

在重审的第二天庭审中,辩护律师正在逐一陈述要求审判长回避的理由,由于对翻译人员的翻译准确性产生质疑,辩护方申请让被告人自行聘请的翻译人员进入法庭协助翻译,但未获批准。接着,辩护方以“审判长不具备公开审判的能力”为由,请求全体合议庭成员回避。在此过程中,审判长坚持先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而辩护方坚决要求提出回避申请。此时,审判长忽然宣布休庭。

多位旁听者向北京青年报记者透露,休庭后,审判长、审判员以及人民陪审员迅速离开了专门通道,其他相关人员开始整理物品准备离去。

令人惊讶的是,一名辩护律师在休庭后跟随审判长询问查看纸质卷宗事宜时,无意间注意到审判长座位上的电脑屏幕上显示了已登录微信的群聊窗口,并连接了外网。辩护律师注意到该群聊内容显示“上级法院刑庭庭长和天峻县法院院长通过微信群指导审判长如何进行庭审”。其中,上级法院法官在群聊中发出的文字,与审判长在庭上所说的话语高度吻合。

这一意外发现引起了轩然大波,辩护律师用手机拍摄了部分群聊内容并向即将离开的公诉人呼吁,要求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然而,检察官并未回应,而是直接离开。在场的其他辩护律师也纷纷拿起手机拍照,并聚集在审判席周围。此时,法警被检察官告知律师正在拍摄法官电脑,随之而来的是审判席区域一片混乱,有人将审判席上的显示器翻倒。一旁的女书记员迅速将电脑电源线拔掉。

多名辩护律师要求法警确保现场不受破坏,并有人拨打了监委电话举报,另一些人则选择了报警。约在下午4点40分左右,天峻县公安局副局长带领警力赶到现场,对审判席上的电脑主机进行了拍照、封存和提取。辩护律师随后前往公安局制作了报案笔录。

在此背景下,庭审现场的多张照片揭示了辩护律师所拍电脑显示器位于审判长和审判员座位之间。显示器屏幕照片显示,该微信群共有7名成员,登陆的微信账号归属审判员达哇吉。达哇吉正是天峻县法院审理此案的承办法官,而南夸尖参身为天峻县法院副院长及案件审判长,同样出现在该微信群内。群聊中还包括天峻县法院院长樊旭华、天峻县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师刚、综合办公室李加东知以及海西州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同时也是此案原二审审判长的哈斯朝鲁。

微信群聊天记录显示,哈斯朝鲁曾在群内发送一段话:“审判长现在表示只是核实身份及诉讼权利,合议庭也信任翻译人员能够做好职责,请尊重法庭的决定,服从法庭的安排。”多名辩护律师指出,审判长在休庭前曾当庭说了这番话。聊天记录还显示,哈斯朝鲁曾在群内发布了“打断”、“硬气一点,不要随便发言”等文字。辩护律师们据此认为,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可能与微信群内的上级领导“实时遥控指导”有关。

我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行两审终审制,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并不包含“实时遥控指导庭审”的方式。因此,辩护方认为天峻县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我国的两审终审制度。

北京青年报记者试图联系天峻县法院政治部,对方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后再作回应,但直至发稿时仍未收到任何回复。5月13日,海西州中级法院政治部表示已知悉此事,并交由研究室负责处理,目前正处在处理之中。

对此情况,依据我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对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其中包括审查法庭审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以及审判人员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北京青年报记者尝试联系天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积慧,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事发当日,天峻县检察院检察官扎白与李积慧均在现场,不过扎白同样未接听电话。

按照原定计划,此案应在5月13日继续开庭审理。然而,天峻县法院却于5月13日凌晨1点通知,该案暂时休庭。

【最新动态】

5月13日19时32分,“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则关于索某等十二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相关网络舆情的情况通报:

近期,有网友在网络上发布和转帖《二审法院“遥控”一审法官庭审中“打断”律师:“硬气点!”》的文章,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刻启动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1. 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顾法庭纪律,擅自闯入审判区域使用手机拍摄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登录的个人微信界面,无视法院工作人员的制止,并推搡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2. 辩护人拍摄的照片被被告人家属上传至其个人新浪微博,并配以文字说明,经“凤凰资讯”、“新黄河”等多家新闻媒体转发,引发了舆情,干扰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3. 本案属于重点监控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派员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符合相关规定,但在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监管措施不够规范的问题。

在此,我们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作为司法机关,我们将持续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的工作导向,始终将自觉接受监督视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并借此机会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希望社会各界不传播谣言、不信谣,遵守互联网秩序,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关于检察院回应法官遥控庭审_法院庭审被指受到上级法官“微信实时遥控”……最新回应→的内容小编就阐述到这里了,希望本篇的信息能够解答大家目前的疑问,想要更多最新的内容记得关注多特软件站哟!

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收藏我们的网站(news.y866.cn)。

举报
关注公众号“多特资源号”
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侵删
热搜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