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手机婉拒失主现金感谢_闪电律解|大爷捡手机不满350元辛苦费 动手索要800元 律师:不必要费用可拒付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8月27日,一群大学生在湖北省麻城市天景山瀑布的探险之旅中,不慎遗失了一部手机,幸运的是,该手机被一位老人拾得。然而,当双方会面时,老人提出了收取“辛苦费”的要求,且费用依据手机型号而异,iPhone 13需300元,iPhone 14则提高至500元,对于假设中的iPhone 15,老人更是索要800元。学生们商议后提出350元作为答谢,但这一提议遭到拒绝,甚至引发了老人与一名学生之间的身体冲突。
图源非本次事件
针对这一情况,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的赵德鹏律师提供了法律视角的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4条,拾得遗失物品应归还失主,并应及时通知失主或提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因此,老人理应归还手机。
至于能否索要“答谢费”,赵律师指出,需明确“答谢费”的性质。如果费用是为了保管手机产生的合理开销,根据民法典第317条,失主应承担。然而,如果这是作为报酬或奖励主动索要,且未经事先同意,失主有权拒绝。在本案例中,老人根据手机价值索费,显然超出了保管的合理范畴,失主完全有理由不支付此类费用。
本报道由闪电新闻的郝彬洁记者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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