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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巴南区的妇女联合会携手区法院及街道妇女组织,利用该区的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体系,为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小黄(化名)成功申请保护令,此举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市在反对家庭暴力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实践,其中一站式申请机制成为亮点之一。
随着《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定于今年10月1日生效,该办法不仅总结并提升了我市的反家暴实践经验,而且通过地方立法巩固,促进了多部门间的协作,旨在深化服务,拓宽救助途径,增强对受害者的支持与指导。
这部新法规标志着自2006年《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以来,重庆在家庭暴力防治领域的又一重要立法进展,它推动了工作规范化和法治化进程,引入了一系列创新措施,以更坚实的法律基础保护家庭成员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首次明确将性暴力和经济控制纳入家庭暴力范畴,涵盖了强迫性行为、限制社交、经济操纵和网络家暴等形式,细化了家暴的定义和表现。
市妇联维权部负责人伍凌指出,《办法》的制定考虑到了家庭暴力的复杂性,特别是性侵害和经济侵害这类往往难以察觉的行为,通过法规列举这些行为,有助于增强公众认知和法律应对。
西南政法大学的谢玲副教授作为《办法》的起草人之一,强调尽管《反家庭暴力法》未单独列出性暴力和经济侵害,但这些行为早已涵盖在内。地方立法的细化有助于明确界定和有效干预。
《办法》的出台还巩固了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如小黄案例所示,通过快速响应确保受害者权益。这种机制的推广,旨在适应社会变化,为受害者提供更全面的保护。
此外,《办法》特别关注特殊群体,如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等,规定了针对他们的特殊保护措施,并要求相关机构主动报告疑似家暴情况,提供必要的保护和心理辅导,体现了立法的人文关怀。
这部即将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不仅是立法创新的成果,也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标志着重庆在构建更安全、更公正的家庭环境上的坚实步伐。
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作者:杨铌紫
标题:【重报观察】重庆反家庭暴力立法新里程:强化保护,创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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