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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廖女士(化名),因在病友互助群中以260元的价格转售用于缓解疼痛的处方药物——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及氨酚羟考酮片,而被山东省阳信县公安局跨省逮捕,指控其涉嫌贩毒。
2023年8月31日,阳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廖女士犯有贩毒罪,判处她两个月拘役,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对此,坚持自己无罪的廖女士提起了上诉。同年10月末,滨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二审后,决定将案件退回重审。
此事经澎湃新闻独家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24年10月7日,澎湃新闻最新报道指出,阳信县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撤销了起诉,这一决定现已生效。
事件起源于廖女士在微信群中的一次转药行为。她之前在广州从事会计和行政工作,父母因病相继离世后,留下了包括上述止痛药在内的药物。不知如何处置这些药物的廖女士,根据病友的建议加入了药转群。7月8日,她应一位微信昵称为“王”的群友请求,以260元的价格出售了5盒未开封及2盒已使用的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氨酚羟考酮片给山东阳信的董某祥,后者实为吸毒人员。
董某祥事后主动向警方报告,声称通过网络购得受管制的药品,这些药品具有精神麻醉效果,可能被视作毒品。然而,廖女士坚称自己并不知情,怀疑买家有“钓鱼执法”之嫌。
在最初的审判中,阳信县法院基于廖女士违反毒品管理法规,以营利为目的出售受控精神药品的事实,判定其构成贩毒罪。廖女士虽认罪,但强调自己是在不了解情况的前提下所为,并非故意贩毒。不服一审判决,她通过更换辩护律师并上诉,最终在重审阶段迎来转机。阳信县检察院在审查后撤诉,确认了廖女士的无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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