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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死亡委托火化结果未留骨灰_9个月婴儿离世被火化后未留骨灰,家长将医院殡仪馆告上法庭

2024-10-23 12:40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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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月婴儿离世被火化后未留骨灰,家长将医院殡仪馆告上法庭

近期,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关于侵权责任的案件。2023年,胡先生与陈女士的九个月大女婴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他们委托医院的太平间工作人员刘某负责婴儿的后事。刘某随后将遗体转至一家殡仪馆,该馆工作人员告知,未满三岁儿童火化后通常无骨灰,并要求签署“无灰”协议。于是,刘某在火化通知单上注明“同意火化,不查看遗体,接受无灰”,并作为家属代表签字。然而,火化后,胡先生和陈女士向殡仪馆索要骨灰。殡仪馆出示通知单,强调其上已表明同意无骨灰火化。医院方面称,他们收到了胡先生夫妇关于后事处理的书面同意,但并未涉及骨灰保留事宜。对此不满,胡先生和陈女士决定将医院与殡仪馆一同诉诸法律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了解到通过恰当的火化技术,即使是九个月大的婴儿,也能在火化后留下微量骨灰。虽然婴幼儿火化后通常难以获得骨灰,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无灰。鉴于此,法院认定,由于无法归还孩子的骨灰,这对夫妇失去了悼念亲人的重要寄托,遭受了极大的精神伤害。最终,法院判决涉事医院需向胡先生和陈女士公开道歉,并支付4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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