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将于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余华英自2022年6月被捕以来,已经六次出庭受审。此次开庭前,她已被从看守所押解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大理,1984年与大她6岁的王加文结婚。1991年,王加文因犯盗窃罪入狱期间,余华英在重庆结识了龚显良(已病亡),并与他生下一名男婴。令人震惊的是,余华英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开始了她的犯罪生涯。
1993年,余华英和龚显良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拐走了一名6岁儿童,这是她被指控的第一起拐卖儿童案。此后,从1993年至2003年,余华英伙同龚显良和丈夫王加文,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共拐卖了17名儿童。这些被拐儿童目前均已被警方找到,但仍有部分人尚未与亲生父母相认。
2022年,被余华英拐走的杨妞花向河北邯郸警方和贵州贵阳警方报案。同年6月,余华英在重庆落网。2023年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随后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二审开庭。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的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12月17日,被余华英拐卖的受害人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透露了余华英的上诉理由。余华英声称自己不是主犯,而是受到龚显良和王加文的蛊惑,被迫从事拐卖活动。她认为自己在犯罪中的作用很小,重审一审的量刑过重。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不仅给被拐儿童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案的审理过程显示了司法系统对严重犯罪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同时也提醒社会各界加强对儿童保护的意识,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