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摇一摇”为用户结交陌生人带来更多的便利,但有些不法分子却把微信作为一种作案工具,通过“结识”陌生人,骗取对方信任后见面,进而伺机实施诈骗、盗窃等犯罪活动。
一个月前,事主李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一名陌生女子韦某。两人相见几次,“深入”了解后就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然而,时过不久,韦某趁李某外出上班之际,盗走李某的笔记本电脑。7月3日凌晨,当嫌疑人韦某准备对下一位“微友”作案时,被福田警方当场抓获。7月2日,事主李某到沙头派出所报案称,其于当日中午发现其位于福田区上沙塘晏村的住室被盗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4000余元人民币。
接案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经过侦查发现事主李某的房屋门锁并未被撬开,房间内也无明显翻动痕迹。据事主李某介绍称,其在一个多月前通过微信认识一女子韦某,昨晚与韦某见面后一起回家了。李某第二天回家后发现笔记本电脑被盗。民警立即调取并查看了房东的视频监控,看到韦某将电脑带出房门离开了。
于是,办案民警立即查找嫌疑人韦某的踪迹。7月2日23时许,办案民警侦查到嫌疑人韦某在上沙村某宾馆有开房记录。事不宜迟,7月3日零时许,办案民警赶到该宾馆,将嫌疑人韦某抓获。在抓捕现场,嫌疑人韦某与另一名男“微友”在一起,经民警说明,该男子才恍然大悟庆幸自己“逃过一劫”。
经查,嫌疑人韦某对其盗窃事主李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沙头派出所已依法将嫌疑人韦某刑事拘留。
福田警方提醒市民,网友在进行交友时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为防止陌生人发微信骚扰,微信用户可以对微信隐私进行设置;如果对方提出借手机、借钱时,更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