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的2012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在经历了互联网企业做手机的“小三大战”和电商领域的“比价大战”,以及搜索领域的奇虎360与百度的“3B大战”,又迎来了热闹非凡的“方周大战”。从10月9日开始,“打假斗士”方舟子在搜狐微博发起对奇虎360偷窥用户隐私、360安全浏览器不安全等一系列质疑,再次使奇虎360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
在方舟子连续三天质疑后,奇虎360专门制作了一个专题,指责方舟子多项质疑均为“谣言”,并发表声明称,是百度收买方舟子打压360。
10月17日,方舟子发表长微博,否认自己被任何企业收买,并指责奇虎360此前回应存在明显的硬伤和致命错误,并认为360浏览器出现的串号问题和每隔五分钟向用户电脑发送不存盘插件的事实,足以证明360浏览器确实存在控制用户客户端行为。
不过,奇虎360董事长周鸿此后对方舟子质疑避而不谈,而是连续多日在微博指责百度搜索存在各类问题。方舟子和周鸿由此陷入了“隔空交火”和“鸡同鸭讲”的尴尬境地。
中国“风投教父”、信中利投资公司董事长汪潮涌在微博认为:“最近方舟子提出360涉及用户稳私问题,360应该正面回应并解决问题,而不要对其人身攻击并涉及百度。”
源起搜索之战
“方周”大战之所以惹人关注,是因为360和百度的搜索之争不仅牵引了业界神经,也将争议引向了以“隐私安全”为底牌的360自身。方舟子对360侵犯用户隐私的再次质疑,再次加大了360用户的困惑。
8月16日,360网页搜索上线。8月20日,360网址导航(hao.360.cn)和360浏览器中的默认搜索引擎由原来的谷歌变为“360搜索”。据第三方监测机构Hitwise数据,仅仅6天时间,360搜索已经占据中国搜索市场10%的份额,成为仅次于百度的第二大搜索流量来源。
中金分析师金宇分析说,国际上大部分企业进入搜索基本都是先构建一系列基于搜索的服务,然后通过品牌吸引用户访问。奇虎360则走了完全不同的路线,通过渠道的方式切入搜索领域,先在网址导航中大规模上线,再推出品牌。
不过,百度方面却认为奇虎360是通过360浏览器窃取用户的搜索结果。 8月31日,百度互联网数据研发部经理赵明华微博披露了一次针对360搜索的“捉鬼”实验。百度的工程师制作了几个没有任何外链的特殊页面,这些网页只存在服务器某个文件夹,也可以称之为“孤岛页面”,不过,在百度工程师使用了360浏览器的几个小时后,这些网页很快就可以在360搜索搜索到,其他搜索引擎均搜不到。
赵明华表示,这个实验证明360浏览器存在上传用户隐私的能力和行为。“360搜索不顾Robots协议,肆意抓取百度数据,不遵守互联网基本协议,对全体网民的隐私和安全都会造成威胁。”
360对此则表示,Robots是搜索引擎与网站之间的契约,不是一个行业规范,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Robots被认定为法律规定,那么它就会被当作竞争工具,可能导致互联网资源割据和垄断,阻碍互联网的发展。
针对360搜索是否侵权和侵犯用户隐私,知名互联网律师于国富认为,搜索引擎作为互联网上一种较为成熟的应用和主要流量入口,遵循着一些国际通行的行业规则。包括百度、谷歌、雅虎在内的搜索引擎都会遵循Robots协议。360抓取百度搜索结果进行处理展示,除违反Robots国际规则之外,可能存在侵犯用户隐私。
对此,法律专家邹振东持不同看法。他认为,在我国网络隐私等相关法律尚未出台情况下,对奇虎360是否侵犯用户隐私还不能妄下判断。
移动入口之争
源起搜索业务的“3B大战”,是两家公司基于对固有流量的维护,更深层面上则是对未来移动互联网入口之争。
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是近年来的热点。终端、移动浏览器等被最早定义为移动互联网的入口。近期发生的互联网企业跨界做手机被业界认为是众多互联网公司试图把握移动互联网入口的积极探索。中国科学院研究员侯自强曾经表示,移动浏览器将借助HTML5成为移动互联网的入口。
在有关移动互联网的探讨中,搜索可能成为移动互联网更深层次的入口。在方东兴看来“搜索是网民第一应用,也是全社会获取信息的第一要道。”
在百度世界大会(2012)上,李彦宏表示,在过去一年,搜索李彦宏表示,在过去一年,搜索移动应用的搜索量一年上涨了10倍。百度的统计数据显示,大家用手机上网的80%时间都花在移动应用上。“百度云”战略则体现了百度未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规划,基于搜索领域的优势为移动应用开发者提供基础能力。“百度云”基于搜索,超越搜索。
两年前的“3Q大战”获得了双赢,360守住了安全业务根基然后上市,腾讯猛醒然后开放,成为了目前国内最大的开放平台,公司获得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在改变业界对其一贯的印象。
不过,奇虎360想在移动互联网领域要撼动百度和腾讯的强势地位,显然需要更多的努力。腾讯旗下微信以及百度地图等产品,已经成为移动用户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杀手锏”应用。
10月9日,福布斯杂志网络版刊登了证券研究团队Trefis Team对百度股价的投资研究报告,对百度的移动战略给与了充分肯定,并表示百度股价能够上涨至125美元。Trefis Team认为,目前百度在移动业务研发上的投入占百度总研发支出25%左右,百度正在向移动互联网纵深推进。
用户隐私保护
对比两年前的3Q大战“二选一”情况不同,随后的3B大战,以及最近的“方周大战”,战火更多停留在舆论层面,用户尚有自由选择业务的权利。而各种观点碰撞交锋,更加催热了用户关注的隐私话题。
有关互联网领域用户隐私问题其实由来已久,在国外互联网领域也时有发生。例如今年年初移动社交网络应用Path被爆其发布的最新iPhone版本应用在用户登录网络时,会自动上传用户的通信录信息,而这一切都是在未经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此番事件对苹果与Path均造成了极大的影响。Path被包围在层层批评声中。Path CEO Dave Morin向用户道歉并表示在新的版本中添加向用户申请确认的选项。
在我国法律层面还没有对“隐私权”的明确定义,用户隐私问题令人担忧。邹振东表示,目前看来个人隐私保护法的出台,时机可能尚不成熟,或者说这方面的市场还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国外发生的设计用户隐私问题的案例能给我们未来立法提供依据、指引,未来这方面会得到完善和补充。
在两年前3Q大战中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对两家公司通报曾明确表示相关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引以为戒,遵守行业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尊重用户权益,共同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在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情况下,行业监管、企业自律成为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加快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积极营造公平竞争和诚信守则的市场环境。”在今年中国互联网大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尚冰副部长表示,“后续工作中,一方面,各级互联网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协作。另一方面,广大互联网企业要进一步提升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能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国际上用户隐私保护的措施
美国主张以行业自律的方式来解决
建设性的行业指引原则:该原则由网络隐私权保护的自律组织制定。
网络隐私认证计划:要求被许可张贴隐私认证标志的网站必须遵守其行为规则,并且服从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
技术保护:技术保护将保护网络隐私权的希望寄托在消费者身上。
企业自律:主要指设立首席隐私官。
欧盟国家强调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用户隐私
欧盟通过了《保护隐私及跨国交流个人资料准则》,《关于保护隐私及个人数据之跨国流动指南》,《数据保护规章》《INTERNET上个人隐私权保护的一般原则》,《关于在信息高速公路上收集和传递个人资料的保护指令》,《关于电子通信领域个人数据处理和隐私保护的指令》等一系列的法规和指令,构建了一套完备的网络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