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午间消息,光线传媒今日发布公告称,与奇虎360公司签署《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新公司,主要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营针对互联网平台最终用户的互联网视频业务。其中,光线传媒以4800万元作为出资,认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光线传媒称,合资公司主要经营以电影为主的互联网视频业务。公告称光线传媒拥有大量的优质影视娱乐内容资源储备,奇虎公司拥有大量的用户资源和互联网流量以及突出的网络视频技术,两家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互联网视频业务,在互联网视频方面开创新的运营模式。
合资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将进一步完善两家公司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布局。
以下是公告全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因成立合资公司处于筹划阶段,可能存在经营风险及市场风险等,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会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概述
1、2014年12月22日,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线传媒”)与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签署《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新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用于在中国境内运营针对互联网平台最终用户的互联网视频业务。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董事会审批。
3、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介绍
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为Qihoo 360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奇虎360”)的国内运营公司。奇虎360系NYSE上市公司,股票代号QIHU,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和手机安全产品及服务供应商。
奇虎公司经营范围: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发布广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产品。
奇虎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光线传媒以人民币 4800 万元作为出资,认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
2、双方应促使合资公司设立并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
3、生效条件: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
成立合资公司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合资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暂未最终确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成立合资公司,主要经营以电影为主的互联网视频业务。公司拥有大量的优质影视娱乐内容资源储备,同时拥有广泛的合作伙伴和丰富的行业经验,有利于合资公司搭建庞大的影视娱乐内容资源库;奇虎公司拥有大量的用户资源和互联网流量以及突出的网络视频技术,是国内重要的互联网平台之一。两家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专注于互联网视频业务,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在互联网视频方面开创新的运营模式,为用户提供更良好的收视体验。合资公司的成立和发展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布局。
2、合资公司的互联网视频业务,也能够进一步拓展公司电影的盈利模式,增加盈利渠道,有利于取得更多收益。
3、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合资协议》。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