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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经销商起诉西单大悦城违约引进苹果旗舰店

2010-11-23 13:26
原创

  昨日,西单大悦城的一苹果专卖店负责人约见媒体,宣布就大悦城违背排他性协议、自行引进苹果官方旗舰店一事正式起诉,要求停止侵权索赔100万元。大悦城方面则回复称与该经销商有过事前沟通但被拒绝。


  英龙华辰:双方无任何协商


  2008年1月,苹果(中国)公司的授权经销商——北京英龙华辰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粮集团旗下西单大悦城的运营单位——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成为西单大悦城第一批商户。双方协议中约定,“除非预先与乙方协商一致,否则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再在西单大悦城引进Apple数码专卖店”。


  2010年9月25日,苹果直营店在西单大悦城正式开业。大悦城官方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显示了活动新闻链接“西单大悦城苹果新店开业”。


  英龙华辰有关负责人表示,“苹果新店”开业前,他们没有收到西单大悦城的正式信息,双方也未进行过任何正式协商。此后,虽然英龙华辰向西单大悦城招商部门进行了多次反映,但至今没有明确答复。


  该负责人向《新京报》出示了西城区法院的立案收据,并透露起诉标的为100万元。“这些其实顶不上我们的损失。苹果旗舰店入驻后,我们的苹果电脑销售量有明显下滑,一部分顾客还对我们经销的产品合法性产生了质疑。我们不想打官司,希望双方尽快派出有决策权的代表坐下来商谈,找到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西单大悦城:对方卖过水货


  西单大悦城有关人员则对本报记者表示,英龙华辰与大悦城签约时,协议中规定商家不得售卖水货,但大悦城方面发现英龙华辰有销售水货iPhone的行为。后来英龙华辰停止了水货销售,大悦城公司就没有再深究。该负责人介绍,在引入苹果官方旗舰店前,他们试图主动对英龙华辰方面给予经济赔偿,但遭到对方拒绝,对方同时要求将合同再签三年。目前,合同是否续签双方仍无明确表态。


  对于大悦城的两点说法,英龙华辰有关负责人均予以否认,称对方从来没有就引进苹果旗舰店一事正式与己方沟通过,并否认了卖水货的行为。


  记者登录苹果公司官网查找经销商,看到英龙华辰在北京经营有11家苹果授权店,其中西单大悦城店为苹果优质经销商。苹果中国昨日对此事未予置评。


  ■ 链接


  苹果中国零售体系


  据苹果官网显示,苹果在中国的零售体系由五个独立部分组成。首先是Apple Store零售店,即官方旗舰店,由苹果公司自营,提供产品体验、专家答疑等服务;苹果优质经销商则是苹果产品“本地中心”,可经营苹果全系列产品,在服务上与旗舰店互相补充;Apple Shop则是位于家电卖场的个人电脑专区,国美、苏宁的苹果专区即属此类;Apple授权经销商和Apple行业经销商则分布于市场终端,或着眼于提供行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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