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必应或Bing,大多人都会首先想到微软公司寄予厚望的搜索品牌。然而笔者发现,在互联网品牌上,必应和Bing通用网址并非归属微软,而是被江苏必应商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入囊中,微软花重金打造的品牌资产面临被分流。
一方是国际IT巨擘,一方是不太知名的国内企业,双方到底谁才是必应和Bing的品牌持有者?对此,法律专家表示,中国目前存在众多品牌重复的现象,比如“长城”,就有长城电脑、长城汽车、长城润滑油等,而不管是长城电脑、长城汽车、长城润滑油,抑或是微软和江苏必应,只要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注册备案并申请通过,即是上述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因此,若单从商标体系讲,很难判断孰是孰非。
而在互联网络领域,作为企业专属互联网品牌和专属通用的展示推广工具,通用网址和域名一样遵循先注先得的国际惯例,且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是一种稀缺的互联网地址资源,具有商业标识功能。也就是说,江苏必应商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合法享有必应和Bing的网络唯一使用权,若双方发生争议,根据通用网址遵循的先注先得国际惯例,江苏必应作为善意的网络品牌使用方,其归属应该属于先注册的一方。因为一时的大意和对网络品牌的保护不力,微软要与必应和Bing的互联网品牌失之交臂了。笔者细查之后,发现江苏必应还一并注册了中国必应、bing无线网址,将品牌保护衍生到移动互联网上。
网络营销专家李锋提醒,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上,域名、通用网址和无线网址等网址资源如同网络空间的商标,不仅是企业不可复制的品牌资产,还潜藏巨大的商业价值和广告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