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和强马蓉离婚,全民在声讨马蓉的时候,马蓉妈妈受不了这辱骂出面保护女儿,妹妹也躲了起来。马蓉妹妹比马蓉小5岁,在网上得知马蓉离婚呗全民喷的时候,怕自己有影响和公司请了长假躲在通州的一个平民小区,虽然小区坏境不怎么样,也没洗衣机啊,但马蓉妹妹笑着说:趁这个机会,我想体验手洗衣服的感觉,她妹妹现在还没有结婚,当问她是否有男朋友的时候,她只是摇头笑了下。她工作的地方是在北京的一家影视公司上班。
看到此画面,突然同情马蓉的一家,马蓉的确是错了,但她的错与家人无关,家人是无辜的,广大朋友难道不能宽容一点?其实,“宽容产生的道德上的震动要比责罚谩骂产生的要强烈得多”。
前日一则新闻引发关注,“最高法发布指导案例:离婚转移财产可判净身出户”,不少人立刻联想到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的一桩离婚案,甚至不少人认为这是最高法院专门针对该事件发布的指导案例,将来可以期待出现专门惩罚婚姻背叛者的条款。这些解读未免有些夸大,“净身出户”得到法律支持并没有那么容易。
要点速读公布的这个指导案例大谈什么“净身出户”,是不太妥当的。2人们真正关心的实际上是婚姻出轨方该不该“净身出户”,通常来说法律是不支持的。最高法发布的指导案例与大家想象的“净身出户”相去甚远。其中关于指导案例66号《雷某某诉宋某某离婚纠纷案》是这么说的:“旨在明确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少分或不分财产。”当有媒体将此解读为“离婚转移财产可判净身出户”时,很快引起了关注,并且人们很快联想起王宝强离婚案中关于马蓉涉嫌“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于是便有了“马蓉这回要净身出户”、“最高法也来救宝强”等等说法。
自王宝强曝出离婚声明后,就一路掀起了舆论热潮,之前这股热潮还盖过了奥运会,可见王宝强马蓉事件影响之大。如今虽然消退了很多,但在网络上依然为网友们所热议的话题。
特别是曾经被媒体曝出,王宝强虽然身价不菲,但其名下却没有什么财产。包括多套房产,都在马蓉和其父母名义之下,以至于王宝强本人在发表离婚声明后,还“无家可归”在朋友家居住。
对此自然是激起了网友们的义愤,很多人都纷纷指责马蓉的“贪财”。毕竟王宝强作为明星一路打拼而来,也是非常不易。其所有家产当然也是王宝强努力的结果,马蓉只不过是坐享其成而已。
因为夫妻曾经“恩爱”,特别是王宝强对自己的妻子更是宠爱有加,以至于公开对媒体说自己是打工的,老板就是自己妻子马蓉。不仅家产等都在马蓉名义下,就是公司也是如此,即便所拍新戏的出品人同样是马蓉。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网友的愤怒也就源于此。王宝强辛苦打拼来的“果实”,却被出轨的妻子轻松的占有了,这让网友们根本看不下去了。不过,近日有消息说最高法发布离婚案例,并指出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按婚姻法规定可少分或不分。也就说,转移家产的将有可能净身出户。
一时间,网友们都想到了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甚至有官方微博在发布此消息时,也暗示了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以至于很多网友都说,这个消息真是来得很及时,给那些“不轨”一方当头棒喝。否则,太便宜对方了。还有网友则欢呼,宝宝国家都帮你了。依照最高法的说明,类似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中,若马蓉隐藏或变卖共同财产,都有可能遭到“净身出户”的结果。
但这个消息对马蓉来说,应该是影响不大。因为马蓉名下的财产,实际上是在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之前就存有。当时是王宝强同意或自愿的,不存在转移或隐藏等行为。马蓉本身就在离婚事件爆发前,牢牢的掌握了王宝强的家产。也就根本不需要隐藏或转移,而在其父母名义下的房产,据有律师说不会计入夫妻共同财产之内。
所以除非在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后,马蓉有转移或隐藏家产的行为,否则都不太可能会判马蓉“净身出户”。对于马蓉而言,也已经请了律师,之前在王宝强发表离婚声明后,马蓉就立刻请律师打官司,说王宝强侵害了其名誉。
由此可见,马蓉背后也是有“军师团”,自然不会轻易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情。从其和王宝强打名誉官司就可以看出,马蓉只会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并且王宝强的家产本就是马蓉牢牢掌握,又何必要转移或隐藏?特别在孩子的监护权上,马蓉更是占尽了先机,所以真正被动的不是马蓉而只会是王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