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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被判不正当竞争 赔360公司20万道歉10天

2011-05-1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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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凰网科技讯 5月10日消息,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公今日宣判奇虎360起诉瑞星公司“不正当竞争”一案。法院认定瑞星不正当竞争成立,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奇虎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北京青年报》上连续十天发表道歉声明,并赔偿奇虎360公司20万元。

  2010年2月2日,瑞星利用其运营的官方网站广泛传播“360给用户装‘后门’”的文章,称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会私下开设“后门”,而此“后门”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黑客可以利用此后门对系统注册表和用户信息(文件)进行任意操作,例如读取、修改、删除等。奇虎360公司称瑞星此行为属于诽谤,将其告上法庭。

  据了解,去年2月瑞星指出360软件留有“后门”,奇虎360认为瑞星是恶意诽谤,并指出被瑞星造谣有“后门”的360程序,实际上是一种高端的反木马侦测、清除与修复技术(Anti-rootkit)。“漏洞”与“后门”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瑞星故意将两者混淆。奇虎360就瑞星指出360软件留有“后门”一事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瑞星赔偿经济损失880万元,并向北京市公安机关报案。

  瑞星公司与奇虎360一直纠葛不断。在“3Q大战”期间,瑞星公司再次发布360安全软件存在“后门”的报告,随即被腾讯网站报道为“国内知名第三方反病毒机构瑞星最新发布技术分析报告”,而经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检测,360安全软件并不存在所谓“后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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