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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上市文件乌龙频现:注册资本相差600万

2011-06-17 10:10
原创

  公司上市文件又现数据“乌龙”。

  打开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线传媒”)的上市文件,股本演变情况文件第一页就出现了令人尴尬的数字——“2000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而在其他文件中这一数据均为50万元;就在同页下方,最新的注册资本分别显示“8820万元”和“8220万元”,两者数据尽然相差600万元。

  某投行保荐人告诉记者,招股文件中难免会出现笔误,但如此敏感的信息出现纰漏,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数据“乌龙”

  光线传媒6月17日叩响创业板大门,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上市预披露文件有三个: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上述股本演变情况文件首页标示着光线传媒的股权演变。左侧为注册资本的演变流程,右侧附有每次增资的说明文字,版式相当简洁,错误也就一目了然。

  左侧第一行“北京光线广告有限公司成立,2000年4月24日,注册资本1.00 万元”的描述引人质疑。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那么“1.00万元”从何而来?

  记者还发现首页最后一行左边显示“注册资本8820万元”,而右侧却写着“注册资本增加到8220万元”,两者相差600万元之多,究竟哪个数字准确?

  光线传媒招股说明书,以及上述股本演变情况文件的详细介绍部分里都显示,2000年4月24日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而招股前的总注册资本为8220万元。

  “50”与“1”,“8220”与“8820”,公司申请上市,如此敏感的信息却屡屡出错?截至发稿,光线传媒尚未回应本报质疑。

  上市预披露文件数据有误是否影响过会?两位保荐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该不会,因为这并不造成实质性障碍。”但错误的内容依然让他们感到诧异,“招股说明书准备时间在2~3个月,很匆忙;不过注册资本是敏感性信息、重点观察的数据,在这个上面出现纰漏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上述保荐人还告诉记者,股本演变情况说明书是法定文件,肯定有其重要性。材料都是保荐人准备并签字确认的,现在不确定具体出现差错的原因,到底是刻意修改,还是模板搞错导致的。而同样签字确认的还有光线传媒的11位董事及高管。

  对于光线传媒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保代们再次表示“难以置信”:材料粗糙、业务团队把关不严。


  诉讼事件拷问诚信

  光线传媒另一件往事也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嘉华丽音的股权转让诉讼。嘉华丽音主营海内外各种大型演出活动的承办、代理、制作等。

  2009年6月,自然人牟素芳、杨绍谦、杨健(嘉华丽音原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与光线传媒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判令光线传媒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2864.1822万元。

  2009年7月15日,光线传媒提出反诉,请求解除该《股权转让协议》并返还其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2009年12月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要求,光线传媒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牟素芳、杨绍谦、杨健股权转让款共计2864.1822万元。

  2009年12月23日,光线传媒上诉。2010年5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光线传媒败诉。

  招股书中披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过程:2007年10月双方预定了四次付款,前三次价格为固定价款,分别是180万、720万、1080万,合计1980万元。最后一次付款的金额则由“2008年的净利润×PE”的公式得出,净利润800万元以上,PE为6;未达到,PE为4.5。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光线传媒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指定。

  前三次付款如期进行,直到2009年最后一次付款,双方对于嘉华丽音2008年的净利润发生了争议,光线传媒不仅未履行付款义务,被告上法庭后提出了协议无效的反诉,并希望拿回所有价款。

  招股书中对于嘉华丽音的净利润数据描述并不一致,在风险提示项中写道:“嘉华丽音2008年的盈利……达到了受让方委托审计的687.08万元”,但在介绍子公司的部分,表格又显示为“459.39万元”。

  因此记者选取法院判决金额2864.1822万元,与2008年底光线传媒会计账户对比发现,光线传媒若在2009年初履行协议,其手中现金就将短缺——此时光线传媒只有3058.62万元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而在2010年,其手中现金资产已经稍有宽裕。有分析人士质疑,选择这一时点争议净利润,究竟是捍卫公司权益,还是以时间换取空间?

  上市是一种瘾

  光线传媒要上市,“江湖”早有传闻,但选择创业板还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一提起光线传媒,一位影视业人士马上反应过来:“做娱乐新闻节目起家的,节目卖给全国地级台,拍过《画皮》。”言语中,他对光线传媒《娱乐现场》的江湖地位相当肯定。


  然而影视制作是否存在任何创新?

  上述人士表示,制作方面流程各家都一样,非要说创新,只能是内容、形式,或者是销售上的。

  由于华谊兄弟(300027.SZ)和华策影视(300133.SZ)的上市,导致文化产业公司都开始谋求上市的“快车道”,创业板无疑成了香饽饽。在缺乏合理“升板”机制的大环境下,这些公司对后期的融资问题似乎视而不见,而事实上,文化制作产业对资金链的要求不亚于房地产公司。

  创业板的再融资制度正在推进,然而监管层多次表示门槛将比主板高。或许,上主板是“短痛”,而上创业板是“长痛”。尽管如此,不少公司在上市时还是偏向于后者,上市可能真的是一种瘾。又或者有观点认为,创业板的超募资金可以让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不需要再融资?

  不幸的是,创造超募资金的恶果正在显现,高市盈率发行的泡沫濒临破灭。然而,不少公司还是不管将来如何,先上市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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