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末日的边缘,爱与背叛交织成一场惊心动魄的故事。《高温来临我手刃渣男》是一篇扣人心弦的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复仇与重生的旅程。顾斯斯,一位生物研究员,面对丧女之痛和丈夫的无情背叛,她在绝望中找到了反击的力量。在末日的高温预警之前,命运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利用她的专业知识,她将一只剧毒蜘蛛藏于暗处,心中酝酿着复仇的种子。当现实与过去的伤痕重叠,顾斯斯不仅要保护自己无辜的女儿,还要揭开丈夫与好友妻子之间的秘密,展开一场智慧与勇气的较量。在这场高温下的生存游戏中,爱与恨的界限模糊,顾斯斯的每一步都充满了决绝与不确定。这不仅是一个女人的复仇故事,更是一次对人性深处的探索,让人在紧张的情节中反思情感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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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来临我手刃渣男》在线阅读全文
顾斯斯沈今季书琳是作者春叙雪写的一本小说里面的主角。这本小说以巧思支撑的短篇小说,内容很是有趣,简练生动,极富韵味。咱们接着往下看高温末日里,老公为哄好友怀孕的妻子意外将女儿锁在阳台活活晒死。我哭得撕心裂肺,老公却说女儿聋哑,在末日是累赘,不必伤心。我不明白乖巧懂事的女儿和行动不便孕妇比起来为什么算累赘。直到我看到他抱着好友妻子的孕肚满脸期待:“等咱们儿子出生......”我心如死灰,冲进去想和他们同归于尽,却被他们合谋杀害。再睁眼,我回到了末日高温预警前一周。《高温来临我手刃渣男》 第2章 免费试读第2章
3
看到女儿的消息我没有再磨蹭,拿起车钥匙收拾好包就准备离开。
转身时,包不小心将桌面上的蜘蛛饲养盒扫到了地上。
我弯腰捡起饲养盒,里头蓝色的剧毒蜘蛛正在乱爬。
我在一家生物研究所工作,这只蓝色的剧毒蛛是我近期的研究对象。
前两天我刚用小白鼠试验过它的毒性,很烈。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心头闪过,我没有犹豫,趁着四下无人把蜘蛛塞进了包里。
4
和前世一样,因为持续高温,全国各大学校都改成了居家网课。
我接到女儿后领着她直奔超市采购。
我知道沈今的加班是为了陪季书琳扯的幌子。
果不其然,我带着女儿进了超市,在拐角处就撞见了揽着季书琳出电梯的沈今。
他手里提着不少东西,和季书琳说说笑笑往反方向去了,并没有注意到身后路过的我和女儿。
女儿认出沈今,扯了扯我的衣角,打手语问我:「妈妈,爸爸怎么和阿姨一起?」
我伸手揉揉她的脑袋,告诉她爸爸是在做好人好事。
女儿似懂非懂地点头,我没有说更多,领着她开始买末日所需的物资。
这一周我按照前世的计划订购了所有的东西,不过恒温控制系统我只装在了后面那套别墅里。
现在住的这套别墅是我爸妈生前留给我的,另外那套是我的婚前财产,沈今并不知道。
我现在十分庆幸没有将婚前那套别墅告诉沈今,不然只怕我活不到末日到来就要死在他的手里。
这几天沈今没有归家,我也懒得问他。
直到高温末日来临的前一天,他回来了。
看到我和女儿都在家,他摸着鼻子讪讪解释:「最近太忙了,怕回来太晚打扰你们,就在公司住了几天。」
我没搭茬,找了借口说身体不舒服,这几天先分开睡。
他一句关心没有,拿了枕头被子去了客房。
当天晚上,我从监控里看到他和季书琳***果聊。
两个人隔着屏幕你侬我侬,事后,季书琳问沈今:「你老婆没发现你前两天在我这里住吧?」
沈今扯了床头柜上的纸擦手:「我说我在加班,她那么相信我肯定不会起疑心的。」
「倒是你那边,你婆婆没发觉我们吧?」
原来他今天突然回来是因为季书琳的婆婆进城了,也难怪他前世说什么都要把季书琳接回来。
不接季书琳过来,他怎么跟季书琳苟且?
「老太婆问了两句,我说你是孙佟的朋友,来家里帮忙换灯泡的。」
季书琳很不喜欢她婆婆,说话时脸上的厌恶毫不掩饰。
不过话锋一转,她又变成了甜美的样子,跟沈今撒起娇。
「老公,我不想再住在这里了,你说好要带我住大别墅的,到底什么时候啊?」
「还有,我可不要住在你跟顾斯斯住过的房子里头,我只要想到你们在里面做过我就恶心......」
沈今安抚她:「再等两天,等她保险快到期了,我带她回老家......」
后头的话我不用听也知道是什么。
只是我没想到,沈今竟然真的这么早就动了想要杀妻骗保的心。
而且此事的可行性他和季书琳还讨论过。
我原本以为季书琳或许是被沈今给骗了,但现在看来,季书琳早就知道沈今是什么样的人。
或许我才是那个被沈今彻头彻尾骗了的人。
5
沈今和我是大学校友。
那一年我以优秀毕业生的身份参加了A大的毕业典礼致辞,他就坐在下方第一排。
整个致辞期间,他一直面带浅笑听得认真。
毕业典礼结束后他主动找上我,说久闻我的大名,想跟我合影留念,我没有拒绝。
再见他,是他做了外卖小哥正好给我送外卖。
他将外卖递给我,笑着说好巧,我才认出他是谁。
我诧异他不是拿到大厂offer了么,怎么又送起外卖了?
他不好意思挠挠头:「和公司领导发生了点小矛盾被开了,不过送外卖也挺好,比较自由。」
我惋惜两句,没有和他聊太多。
后来我的外卖时常被他接单,久而久之,我们两个熟络起来。
他看我早上总点咖啡,便叮嘱我早晨还是吃点东西的好。
再后来每天早晨他都会送一份亲手做的早餐过来,早餐后面就是午餐、下午茶、晚餐。
同事们看他经常给我送东西,便起哄说我找的小男朋友真贴心。
我正想开口解释,他就抢先一步:「目前还不是斯斯的男朋友,不过正在努力。」
那一年他二十一岁,阳光帅气,风华正茂。
我二十七岁,因为没日没夜的科研初显疲态。
沈今的阳光灿烂让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但他似乎并不在乎这点,对我展开了猛烈追求。
我没有感情经验,他的主动和热情让我心动不已,于是两个月后我们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我心疼他每天送外卖风里来雨里去,就给他买了车,又给他牵线搭桥找了个大厂的工作。
他抱着我感激的话说了一箩筐,无数次跟我承诺会对我好一辈子。
前世的我是真信了,直到我亲眼看到他们在健身房苟且。
这一世么......渣男贱女有什么活在世界上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