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宁波律师网宁波律师认为:此事消费者史先生也有一定过错,因为其在2007年10月4日通过手机支付选购了金山毒霸,实际上与金山公司之间已经成立了一个服务合同,由金山公司为史先生提供反病毒服务,史先生自愿由金山公司通过手机这一支付载体扣除相关服务费。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至于史先生用了7天就卸载了金山软件,宁波律师认为史先生卸载金山毒霸有着复杂的应由,并不能当然认定金山公司反病毒服务不到位。史先生作为一个成年人在卸载金山毒霸后应该想到从手机中退订金山公司提供的相关反病毒服务。这里其实有一个误区:并不能因为史先生购买了金山毒霸的反病毒服务而不使用就认定为“金山毒霸恶意扣费,使用7天扣费4年”。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逻辑问题。至于金山宣布反病毒免费后,仍向史先生扣去服务费,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宁波律师网宁波律师认为要区别分析,若金山毒霸没有提供区别于免费用户的增值服务,则不能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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