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消息,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以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牵引区域流动,以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以档案服务改革畅通职业转换。
《意见》指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以下为部分省份部分城市常住人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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