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曾报道过沈阳的欧先生在办理靓号携号转网被要求交5万赔偿金一事,现在电信的客服人员也在与欧先生的通话中对此事作出了回应。
针对携号转网过程中出现的补偿金,电信人员表示,电信方面在携号转网时执行的是行业内标准,即国家合同法中第214条有关“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的条款。同时针对欧先生对于电信所依法律的疑问,电信工作人员表示电信方面执行的是行业内的标准,即《合同法》,而《合同法》适用于所有合同。工信部所发的《携号转网规定》只是行业规定并不是法律法规,工信部只是行业内的监管部门。
同时电信客服人员也给出了一系列的解决方案:1.电信方面尽量按照原来的活动补偿来恢复延续,同时电信客服人员也希望欧先生可以考虑一下,因为原有的套餐活动已经不存在。2.缴纳补偿金5万3千元。欧先生表示自己还会继续投诉。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9145908@qq.com)
近期热点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