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每年约有90万新生儿缺陷。预防出生缺陷是备孕家庭的首要任务。据专家介绍,婚前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应该注意预防和婚前检查。
建议设置婚前向对方提供婚检证明义务
全国人大代表陈海仪撰写了一份《关于建立新型婚检制度的建议》。陈海仪代表告诉记者,有必要建立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型婚检制度,建议修改《婚姻登记条例》,设置婚前向对方提供婚检证明的义务。婚姻登记部门应当设置相应程序,确保双方知晓对方的婚检证明内容,并签署该婚检证明除婚姻登记所需外不得告知他人、用于其他用途的承诺书。婚姻登记部门和医院对婚检证明有保密的义务。
关于婚检项目,陈海仪代表建议完善婚检必检查项目和可选检查项目。必检项目可涵盖婚后将影响配偶、子女生命健康权、人身安全权的项目,如传染病检查、有关精神疾病检查;可选项目可以包括针对影响婚后夫妻生活的性功能障碍以及后代的生育能力、新生儿出生缺陷等项目。通过提供可选检查项目,方便未婚男女根据个人需求选择不同项目。此外,陈海仪代表建议完善婚检的配套保障制度。对于必检项目应当实现医保全额报销,可选检查项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全额报销。
人大代表担心生育这件事只和女性相关
“身为女性,我在职场中看到男女性管理者都歧视女性应聘者,苛求养育孩子的女职工提高工作强度;看到没有收入来源的全职妈妈全年无休为家庭付出无偿劳动,却得不到社会家庭对其价值的认同;我也担心,生育这件事变得只与女性相关。”在5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团全团审议中,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建议,全社会共同构建促进生育的支持计划,全方位支持保障女性权益。
网友评论:生育的好处是全社会共享的,生育的成本也应当由全社会共同承担!女性群体对生育的付出是有目共睹,到了该拿出银子的时候了,全社会不应当以沉默,更不能指东道西敷衍回应!我们应当建立生育友好型社会,切实回报生育女性的付出,让女性在生育,养育,教育等全过程受到公平合理的支持与照顾。唯有此,女性才能生育无忧,未来社会才能更好的延续……
#建议为企业聘用女员工承担部分损失#这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减少女性的就业歧视,毕竟不应该让女性自己承担损失,出于各种因素,让企业完全承担也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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