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二次报销,主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再次报销,由于参保人的情况不同,二次报销的方式也是完全不同的。但特定范围之内的二次报销,主要是指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下面和大家分享相关的知识要点:
医疗问题是当前人们最关注的热点话题,看不起病已成为大家的共同认知,看病贵是大家的共同感受。 人的一生中不怕没钱,不怕没有地位,最怕的就是病。 特别是一家人得了大病,全家辛苦积攒的积蓄一夜之间化为泡影,回到贫困县以下,或者因病致贫,因病致贫的情况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
我国已经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医疗保障网,但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绝大多数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 但基本医疗保险的目标是“覆盖面广、层次多、基本可持续”。 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解决基本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为起算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
合规医疗费用主要是指遵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目录》。 但在住院或治疗期间,如不在目录范围内,还须使用患者病情所需的药品、诊疗手段、服务手段,这部分不纳入合规医疗报销范围。
要解决人民群众就诊过程中遇到的这种实际问题,仅靠基本医疗保险还不能解决问题,需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作为辅助手段。 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但支付补充医疗保险的机构只有少数国有企业,很多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不能支付补充医疗保险。
为解决补充医疗保险的局限性,各地医保部门联合商业保险机构建立大病保险,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制定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也称大病补助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纳一定费用,职工患重大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支付一定的大病补助。
已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年由统筹区医疗保险基金按一定比例向城乡居民缴纳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部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采取商业保险合作的方式,由各级医疗保障机构和中标商业保险公司共同管理和运行。
分析表明,二次补助主要是基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的重大疾病费用支出过程。 由于各地方规定不一,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也不尽相同。
成都市规定,在一个参保年度内,一次或多次住院的累计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部分超过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上的部分,按照个人自费金额设置不同的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可支配
按照成都市规定,第二批剩余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77%; 其余部分10000元至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的支付比例为80%; 其余部分30000元至50000元以下(含50000元)支付比例为85%; 其余部分在50000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90%。
第二次报销方式,如果是与互联网连接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第二次报销费用与第一次报销费用相同,为医院单式结算,患者不需要到处去的与互联网不连接的定点医院发生的费用,以过去的住院资料为基础
综上所述,二次报销主要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大病保险报销,即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一次或是多次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后的累计自费费用超过了当地第二报销起付标以上的费用,按照自费费用的高低确定不同的报销比例,报销方式在联网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采用一单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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