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行为不属于法律范畴,法律只规定只有侵犯到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占座不存在违法犯罪一说,这更多的是受道德调整范畴。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不是按座位买票,应先以照顾老幼病残孕为主、先来后到的原则就座。帮人占座是不文明行为,也是自私的体现。
一般来讲,公交车是不能占座的。 公交客管部门表示:公共汽车不按座位号购票,应以照顾特需、先来后到的原则就座。公交客管部门表示:公交座位的基本准则就是照顾特需,先来后到。但在一般情况下,同一站点特需群体之间互相帮忙“占座”,是被大家包容认可的。可是提前几站就占座,是不文明的也是不允许的。
根据相关方法律规定强占他人座位,在民事法律上是侵权行为,即侵犯了他人座位权,应予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治安法律上,是违法行为。有可能会被有关机关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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