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员工不会线上请假遭开除_59岁员工不会线上请假被开除!法院这样判→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随着科技的进步,办公软件的数量不断增加。然而,对于像“60后”这样的老年人来说,在适应新技术和在线办公操作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甚至有些人因为这些原因被解雇。最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例,涉及一个大龄员工由于不了解如何在线请假而被以旷工为由解雇的劳动合同纠纷。
据调查,辛某现年59岁,自2012年5月开始在一家配件公司担任车间工作人员。2019年4月,该公司发布公告,要求所有员工必须通过企业微信在线请假,如果没有请假流程就擅自不来上班,将被视为旷工。
2023年1月9日,不擅长计算机操作流程的辛某请年轻同事帮助,在企业微信中提交了年假申请,时间为1月10日至20日,公司批准了他的申请。
在辛某开始休假后的1月11日,公司发布了春节放假通知,安排辛某所在的车间从1月16日至27日放假,1月28日和29日因调整休息时间需要正常上班。
到了春节假期之后的1月28日早晨,由于多名员工未能按时返回岗位,辛某所在车间的代理组长在微信工作群中要求未到岗人员通过线上流程补充请假。当天晚上,辛某告诉代理组长他将于1月31日返回岗位。
1月29日下午,当辛某接到公司主管的电话时,他表示自己不懂得如何在线请假,并再次口头上提出了回厂后补充请假的要求。尽管辛某已经通过微信和电话请假,但是公司并没有告诉他是否批准,并在1月31日以辛某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宣布解除劳动合同。
辛某向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公司的解雇行为非法,并要求支付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辛某的诉求。
公司不服,将案件上诉至太仓市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与辛某的劳动合同终止合法,并裁决公司无需向辛某支付赔偿金。经过审理,一审法院确认公司与辛某的劳动关系终止非法,需向辛某支付赔偿金109,997.8元。
该公司不满判决,再次提起上诉。苏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辛某没有旷工的主观意愿,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构成了旷工。因此,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针对这一情况,苏州中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苏州劳动法庭)庭长沈军芳指出,在数字化和老龄化的双重压力下,雇主在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对较大年龄的老员工提供适合老年人的人文关怀。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时,更要谨慎包容,不应过于严格要求,应充分考虑老年劳动者的行为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是否对企业的生产运营管理和秩序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导致双方之间的信任基础彻底破裂且无法修复以至于客观上无法维持劳动关系等因素,判断其行为是否达到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
如果雇主基于劳动者未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而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据此要求确认雇主违法解除并主张赔偿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此事,网友们普遍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支持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人评论道:“59岁了,得到了11万元,提前退休。”还有人建议公司升级请假系统或请假流程,以便老员工也能轻松使用。
科技应该为人类服务,让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您身边的老人能熟练地使用新的办公软件吗?当他们遇到不知道如何使用的状况时,是如何解决问题和克服困难的?欢迎留言分享您的经验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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