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小样汞超标数万倍套路顾客_汞超标4.3万倍,化妆品“小样”有猫腻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我们都想让自己看起来更美好,这使得一些非法商人抓住了消费者的这一心理。他们会在化妆品中大量添加汞这种有害化学物质,并以正品加"样品"的方式捆绑出售,这样可以避开监管。在江苏江阴,两位从事化妆品销售多年的人士范某和吴某为了让新公司在市场上迅速占有一席之地,他们在"样品"中添加超标的汞,数量高达正常值的数万倍,然后将这些"样品"与符合检测标准的正品捆绑在一起销售,以此创造一个"快速美白祛斑"的营销点来吸引消费者。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他们的销售额就达到了数百万元。
卢女士就是其中的一位受害者。她在范某经营的化妆品店去做指甲的时候,被店内员工推荐了一个名为"377双重亮颜组合"的产品,说这个产品能够快速去除痘痘和色斑。卢女士听后非常动心,于是花了398元买了一套产品。店员还赠送了一些日霜和晚霜等"样品",并告诉她只有正品和"样品"一起使用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
然而,卢女士使用产品几天之后,她的面部就开始出现红肿瘙痒的症状,她马上去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化妆品过敏。随后,卢女士把那个化妆品送去检测,发现"样品"中的晚霜汞含量竟然高达11952.4毫克/千克。而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版)中规定,化妆品中的汞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千克。卢女士随后向江阴市市场监管局举报了这个问题。经过检测,结果显示"样品"晚霜的汞含量为5700毫克/千克。
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把这个案件移交给江阴市公安局处理。警方发现吴某和范某经营的化妆品店曾经多次向广州一家化妆品公司的负责人李某订购"377双重亮颜组合"套装。经过抽检,发现他们配套的"样品"中汞含量超标了43000倍,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警方将范某和吴某逮捕归案,并在现场扣押了1329套赠品小套盒。调查显示,范某和吴某长期从事化妆品的微商代理销售,并且拥有一大批客户群。范某负责推销产品,而吴某则根据范某的安排进行发货。2020年,两人计划推出自己品牌的化妆品,并注册成立了公司,也申请了相关的商标,并开设了实体店。据范某供述,要在竞争激烈的化妆品行业中占据一席之地,就必须有一个"拳头产品"。于是,他们决定推出一款具有快速美白和祛斑效果的产品。但是,他们向李某咨询后得知,要想实现好的效果,就必须加入大量的汞,但这又会使产品无法通过检测。李某建议他们,可以把祛斑效果不太明显但可以通过检测的化妆品做成大套盒,也就是正品,然后再把"三无产品"的"样品"在销售正品时以非卖品的名义赠送给顾客。在送检的时候,只需要送检正品,不需要送检作为赠品的"样品",以此来逃避监管。就这样,李某按照范某等人的要求,找到了正规厂家生产正品大套盒,并由他自己购买原料自行灌装生产赠品小套盒。
警方把这个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过审查,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范某和吴某以每套48元的价格,先后三次向犯罪嫌疑人李某订购了9000多套以上的"组合"产品,总共支付了43多万元的货款。然后,他们以每套60元到168元不等的价格零售或销售给代理商,共售出了7700多套,销售额达到了110多万元。
2023年7月27日,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三人提起诉讼。后来,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李某和吴某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他们七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吴某适用缓刑,并处以70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金。
"因为嫌疑人在小作坊里自行灌装'样品',没有操作标准,所以每一瓶'样品'夜霜的汞含量都是不一样的,但都严重超标。"本案的承办检察官顾月月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表示。
顾月月告诫大家,法律红线是不能触碰的,商家一定要合法经营,依靠良性的竞争在市场中立足。同时,广大的消费者也应该对各种所谓的"特效"商品保持警惕,在购买商品的同时,要提高识别虚假宣传的能力,对于来源不明的所谓赠品"样品"要保持警惕,不要贪图小利吃大亏。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反映,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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