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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选择辞职,而通常情况下,雇主无权擅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然而,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时,雇主可以解雇劳动者,但需为此提供相应的赔偿。对于2018年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员工损失的问题,其处理方式如下:
1、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和平解除合同,赔偿金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即每年工龄折算为一个月的工资支付给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处提及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劳动者实得工资的平均数。
2、若单位未能提供正当合理的理由单方面解雇员工,则需要按照上述标准加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劳动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 严重渎职,滥用职权,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四)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到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且经用人单位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五) 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离职赔偿方案“N+1”是指基于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偿,即满一年的工作时间将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并在此基础上额外再支付一个月工资,随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当出现如下任一情形时,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在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工伤原因,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继续从事原有工作,且也无法适应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工作岗位;
(二) 劳动者无法胜任当前岗位工作,虽经培训或调岗,但仍无法满足工作需求;
(三) 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双方未能就修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如果工作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则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其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且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此处所指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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