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去世非婚生女继承总遗产80%_富商去世将遗产留给第三者和私生女,婚生女:无法接受,法院:非婚生女可继承总遗产的80%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在法庭的辩论中,黄某提交了一份朱某于2021年亲手撰写的遗嘱,其中表明:“我离世后的所有财产由黄某及我的女儿朱某博继承。”(注:原文误用“继成”,应为“继承”)
黄某请求法院判决朱某的全部遗产归其所有。然而,朱某蕙主张,由于母亲先于父亲去世,她有权完全继承父亲从母亲那里继承的共有财产部分。至于剩余遗产,她认为自己应分得80%,朱某博分得20%。
朱某蕙向红星新闻透露,父亲在婚姻期间外遇,并与第三者生育了朱某博。她的母亲因此遭受精神打击,之后朱某蕙一度照顾母亲,但母亲后来被父亲接回,安排在出租屋里由保姆看护,而父亲与第三者及私生女居住在一起。
朱某蕙指出,在母亲去世后,她因遗产分割与父亲产生纠纷,提起了诉讼。经历一审、二审、撤销重审和再审后,法院判定母亲的遗产由父女二人分享,父亲获得60%,女儿40%,使朱某蕙得以继承761余万元。朱某对此提出上诉,但在审理期间去世,上诉权转给了朱某博。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在相关法律文件中,红星新闻注意到,庭审期间,双方围绕家暴、婚外情等问题相互指责,但均未能提供官方虐待或遗弃证明。
法院裁决遗嘱部分内容有效,排除了第三者继承资格。
遗嘱照片显示,它写在笔记本纸页上,有笔误和涂改。一审确认这反映了朱某的真实意愿,遗产需扣除先前判决给朱某蕙的761万元(实际扣除774万余元含诉讼费用)后进行分配。
在遗产分配上,基于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相同权利,朱某博按遗嘱意愿可获50%。但因遗嘱涉及的“不正当关系”,这部分遗产须按法定继承处理,考虑抚养责任,朱某博分得60%,朱某蕙分得40%。综上,朱某博总计继承80%,朱某蕙20%。
双方对判决不满,均提起上诉。二审确认原判事实清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朱某蕙对遗产流入父亲第三者手中表示无法接受,认为这违背道德,特别是考虑到母亲的精神健康状况和遗嘱的可疑性质。她强调,非婚生女的权益应基于平等保护,而非偏袒。
尽管有法学专家认为遗嘱违背公序良俗,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处理恰当。
朱某蕙的律师表示将申请再审,认为结果违背了公共道德。朱某博的律师则拒绝进一步评论,指出案件已生效且涉及隐私。
此案例反映出法律实践中对违反公序良俗遗赠的处理,同时强调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平等保护,反映了法律与道德的复杂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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