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络主播因模仿中国田径运动员吴艳妮而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位主播通过模仿吴艳妮的穿着、妆容以及标志性动作,吸引了大量观众的关注,并通过观众打赏获得收益。她甚至以明确标价的方式接受礼物,提供特定表演,如跳舞、一字马或吴艳妮赛前的经典动作。
12月5日,该主播的账号被平台封禁,其个人简介中写道:“举报我的替我挡灾。”这一举动引发了更多网友的讨论。许多网友认为,这种行为不仅不尊重吴艳妮本人,还利用运动员的形象进行变现,有失公允。但也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不能模仿?
针对这一事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该女主播的行为侵犯了吴艳妮的肖像权。未经吴艳妮本人同意,模仿其穿着、妆容及标志性动作,以此吸引观众打赏并获取经济利益,属于对吴艳妮肖像的商业性使用。
付建律师进一步解释说,如果女主播的行为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通过模仿吴艳妮的形象吸引观众打赏,获取经济利益,并且与吴艳妮存在一定竞争关系,例如争夺观众的关注和打赏资源,那么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即使没有明确假冒吴艳妮本人,女主播的行为也可能使观众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混淆或联想,误认为该主播与吴艳妮存在某种关联,从而对吴艳妮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此外,如果女主播在模仿过程中存在不当言行或表演,对吴艳妮的名誉造成损害,如进行恶搞、歪曲、诋毁等,导致公众对吴艳妮的评价降低,还可能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同样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希望广大网友在享受网络乐趣的同时,也能保持理性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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