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陕西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宣判。2018年5月,宋建隆(化名)在竞选陕西宝鸡市陈仓区某某镇某某村村主任时,因其曾经犯抢劫罪被判刑而政审未通过,他认为当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王博(化名)从中作梗,与其多次争吵,双方矛盾逐渐升级。同年8月11日晚,宋建隆在王博家与其发生争吵撕扯,王博的儿子(化名)见其父亲被宋建隆殴打,用剪刀连刺宋建隆多下,至其瘫坐在沙发上后拨打110、120电话。母亲看到案发现场后帮其儿子将作案工具丢弃在邻居家旱厕,并清理现场血迹,在民警到达后提交另一把剪刀当作案工具。急救人员赶到时,宋建隆已经死亡。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判处王博有期徒刑七年。母亲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处一年二个月。同时,法院判定由被告人、王博共同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宋建隆家属经济损失33716.5元。
男子竞选村主任因曾犯抢劫罪政审未过 怀疑村支书从中作梗上门闹事“被反杀”
2018年5月初,宋建隆(化名)在竞选宝鸡市陈仓区某某镇某某村村主任时,因其曾经犯抢劫罪被判刑而政审未通过。宋建隆认为是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王博(化名)从中作梗,遂与其多次发生争吵,矛盾逐渐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