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
《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将于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举行,部分特殊专业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注意事项如下↓
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
注意事项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准考证打印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28日,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所示内容。
2.注意各科目考试开始时间,不要迟到。考前可去考点了解周边环境和交通情况。考试当天需提前出行,上午7:30、下午1:00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为落实防疫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除查验证件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当日更新的“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离沪信息,则需提交考前7天内上海定点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点对每一位考生进行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37.3℃的发热等可疑症状,应由专人带至临时留观区,并在稍后使用水银温度计复测体温,复测合格后方可入场。两次测温仍≥37.3℃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或者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安排考生经由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4.考试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答题卡必须正确粘贴条形码,涂点必须使用2B铅笔,其他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填写。作答必须书写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答题卡或者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5.在24科统考科目中,农学门类联考化学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
6.考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如有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希望考生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7.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各考点地址,请考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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