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支配收入”? 这不是税后的收入吗? 这是一个很多打工的人不清楚的概念,比如北京的平均收入都十几万了,如何能支配收入不过几万元。
其实很多人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就是把可支配收入当成税后收入,这是最普遍的。 那么今天用最简单的话来说明企业雇佣支出、税前收入、税后收入、可支配收入这四个概念。 这样的话,大家以后找工作的时候怎么定价,企业挖的坑在哪里,你也知道。
我们先看看税前和税后的收入。 这两个最简单。 如果王先生应聘,要求对方公司提供的税前收入10000元,税后工资经常会被计算在内。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五险一金个人分-个人所得税。 这样10000的工资,个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个人2%,失业保险个人0.5%,工伤和生育保险个人不扣除费用。 这样,5项保险共扣除10.5%,即1050元。 那么公积金按12%计算,扣除1200元。 据此,五险一金扣除2250元,剩余扣除10000-2250=7750元,然后扣除个人所得税82.5元。 这样约10000元的税前工资在税后还剩10000-2250-82.5=7667.5; 所以,税后工资比税前少了2300多元,23%的工资被扣掉了。
从企业用工支出来看,这与税后工资道理相同,企业用工支出=五险一金企业支出的税前工资,企业缴纳的保险为养老保险缴纳16%,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公司缴纳10%,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1%,公积金12% 总比率为16% 10% 0.5% 1% 12%=39.5%。因此,10000元的员工税前收入,企业大概要支付14000元的雇佣费用。 这意味着可以节省大量费用,因为许多企业都以低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最后是可支配收入。 可支配收入与税后收入有关。 也就是说,大家拿到7667元的工资后,如果全部用于消费,就会发现3000多元缴纳了各种各样的税。 有消费税、增值税等。扣除了所有税之外的4000多元才是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可以由我们自由支配的钱,这就是可支配收入。
从14000元的企业用工费用,到10000元的税前收入,再到7667元的税后收入,最终4000多元完全是我们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 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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