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看到过一系列的数据。
我说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
离婚的原因可能很多。 比如三观不合、婆媳不合、婚内外遇……。
离婚在这个时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甚至可以说离婚是现代人对爱情和婚姻的一种新表现。
但是随着离婚率的上升,二婚的数量也必然增加。
今天陈慧云律师来和大家说说关于二婚的那些事。
陈慧云律师的委托人刘先生育有一女,丈夫也育有一女,两人再婚后重组新家庭,一起抚养一个孩子。
山鸟和鱼可能是不同的道路,但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双方都认为彼此没有给予自己的孩子足够的父爱和母爱。
争斗、骚动、哭泣、崩溃、失望、绝望……
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夫妻感情破裂,最终在法院起诉离婚。
在陈慧云律师的协商下,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协商离婚
二.妇女抚养子女,男子支付抚养费
三、男方有权探望子女,具体探望时间方式由双方自行商定
四.不动产归妇女所有,剩余贷款由妇女自行偿还
五.女方自愿支付男方住房补偿150000元
六、双方名义的债权、债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再婚个人财产可以分割吗?
再婚的个人财产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
再婚的原夫妻一方的取得财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无论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都依法受到保护。
陈慧云律师表示,在现实生活中,有时会被误解为只要双方结婚,无论再婚,还是谁的财产,都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这个想法是错误的。 什么财产分了,什么财产分不了,财产分什么情况,什么情况分不了,人们并不清楚。
那么再婚个人财产是可以分割的财产吗?再婚个人财产又该如何分割呢?
陈慧云律师明确指出,个人财产是婚前丈夫或者妻子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关于丈夫或者妻子一方财产的取得,除法律规定外,也可以通过夫妻双方书面协议约定婚前或者婚后财产,约定为丈夫或者妻子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方所有财产,即丈夫或妻子一方的婚前财产,又称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原则上无需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遵循如下几方面原则:
一、尊重意思自治原则。
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并不是一方可以决定的。
双方经协商一致的,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都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处理分割共同财产。
但是,双方的意愿必须真实合法。
二、男女平等原则。
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应把共同财产价值平均分成一半。
三、照顾子女及女方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妇女给予适当照顾。
四、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一方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等重大过失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五、侵害共同财产的惩罚原则。
夫妻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少分一方。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再婚财产继承是一个处理起来相对复杂的事。
选择再婚的男女双方可能都有孩子,但财产继承通常是指一方去世后涉及财产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未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本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异母或者异母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的纠纷
由于再婚家庭成员有婚姻史,无论其前配偶死亡还是离婚,再婚成员在再次结婚前都有个人财产。
再婚后,会产生新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再婚后的个人财产。
与最初的婚姻不同,再婚者的婚前个人财产多与上次解除婚姻时的财产分割方式有关。
面对这种情况,通常有人建议再婚者在再婚之前必须明确界定财产归属。
定义的方法有很多种。 如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房屋产权比例协议等。 即使将婚前个人财产转为婚后共同财产,也最好保留相关出资证明、转账证明等合同和票据。
二、婚内财产约定产生的纠纷
建议再婚者婚前达成协议,婚后应当就重大或者特殊财产项目作出书面夫妻财产约定。
按常理,一般夫妻财产约定,只要夫妻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约定就没有违法内容,双方签字即可生效,不一定要公证。
如果再婚夫妇的财产类型非常复杂,建议咨询律师或者请专业服务机构代为草拟夫妻财产合同。
三、子女抚养费及继承权的纠纷
再婚前,夫妻多有一方或双方有原婚史的子女,但如果双方子女都已年老,且独立生活,通常很少会引起这种财产矛盾。
但子女尚未成年,需要再婚夫妻共同生活的,容易出现未成年子女生活费、教育费、抚养费等诸多方面的财产纠纷。
准备再婚的家庭,再婚夫妻和子女共同生活的,夫妻应当先给双方子女确定生活费标准和教育费标准,明确费用负担,对双方子女同等对待。
四、再婚后继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当然有。
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继承法》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抚养、扶养关系的子女。
《继承法》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再婚时继子未成年,双方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有继承权,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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