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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农家妇女售卖150份粉蒸肉被判赔偿5万元”的案件最近有了新进展。2024年1月11日,据忠县毛妈妈土特产经营部负责人王亚琼的代理人透露,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已作出民事裁决,允许邵佰春撤诉,并撤销初审和二审判决。
早些时候的报道显示,2021年7月,黑龙江省男子邵佰春在毛妈妈经营部购买了150份熟食。收货后,他发现这批熟食的包装上没有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于是将“毛妈妈经营部”告上了法庭,请求“退货并赔偿十倍金额”。经过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和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审法院均支持了邵佰春的主张。这一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有人赞同邵佰春的行为,也有人同情经营者,认为这是一种为了利润而制造的假冒行为。
2022年4月2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已向当事人解释了诉讼权利,并告诉他们如果对二审判决不满,可以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在二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
同年4月29日,王亚琼委托律师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8月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决,决定提审此案。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邵佰春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回一审起诉。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邵佰春撤回一审起诉的要求已经得到了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并不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依法批准了他的申请。于是裁定允许邵佰春撤回起诉,并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合川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然而,王亚琼的代理人并未透露上述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
记者曾走访忠县的“毛妈妈经营部”。该经营部是一家家族式的食品生产和加工小作坊,已获得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王亚琼曾表示,这家经营部是由她的婆婆毛兰英腌制一坛又一坛咸菜逐步发展起来的。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曾经发表文章指出,法律对这些小作坊在食品安全标准上的要求较低,一方面是出于对他们这种小本生意、销售主要依靠口碑传播的小作坊给予一定的宽容,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实现市场的多样化和丰富化,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而在实践中要求所有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在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中都达到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八项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既不实际也不符合他们的低成本、小规模、低收益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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